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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海事院校宜擬訂實習計畫書

這不重要!!
2007-11-08 16:18 #
海事院校宜擬訂實習計畫書 20071106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於威瑾/台北報導】全國船聯會秘書長閉x烈指出,目前海事校院的實習制度,只能解決學校招生及畢業問題,而無法解決學生工作能力,以及航商僱用船員困難的問題,為根本解決上述困難,建議各級海事院校擬訂實習計畫書,並依規定要求學生實習期間,接受船長或經授權之人予以適當的訓練、考核並記錄於訓練紀錄簿中,俾能在國際商船就業市場上與其他國籍船員一起競爭。 教育部學生實習船聯合輔導會政策規劃組上週五召開第二次會議,閉x烈就高海大提案建議規劃統一各級海事院校實習制度一事,而提出上述意見。 陳築悛曭磳隉A現行海事院校實習制度,造成近二十年來,為數眾多航輪科系的畢業生與在校生,一起競爭國際商船實習市場。據其估算,目前約有在校生十六倍之多的畢業生,自學校畢業後,無法獲得像在校生有學校學生實習補導中心的照顧,因此在國際商船實習市場上,一群廣大的畢業生在自由市場競爭的原則下只有自求多福。 對於部分院校提出教育制度與船員培訓制度應儘速釐清與統一的建議,他認為並不切實際,因為教育與培訓已各有所本,問題是依據「海事院校學生上船實習辦法」規定─學生申請上船實習,應由學校擬具實習計畫書。但是學校擬具之實習計畫書及其實習項目,卻是依據目前大學課程自主的基本原則所提出現行隨意實習的作法,而造成紊亂的現象。 為解決問題,他建議學校依據交通部「海事院校學生上船實習辦法」規定,擬具同時能解決上述三項困難問題的實習計畫書,明定實習項目,另依前項辦法規定─實習生實習期間,船長或經授權之人應予適當的訓練、考核並記錄於訓練紀錄簿中。─於交通部認可一年的海勤資歷內完成後向交通部申請核發適任証書,俾能在國際商船就業市場上與其他國籍船員一起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