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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副業務討論區

三副(資淺船副)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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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0 18:16 #
1. 一般職責
1.1 督導AB 保養領港梯及其配件,以符合國際公約要求。

1.2 求生與滅火設備之定期保養與檢查,可利用下午時間巡視,保養上如有需要可向大副借請實習生協助。

1.3 各種訊號通訊設備(包括旗號、燈號、霧號)之保管及督促AB 整補保養。

1.4 所保管之物品,應作成清冊,以便列入移交。

1.5 Log Book 副本妥善處理,依航次裝訂成冊,每航次結束後寄回公司備查。

1.6 製作「各級船員證照效期表」(MARSM2-I-016A) 陳報船長簽閱後寄回公司。

1.7 時鐘之校對、氣象圖之抄錄。

1.8 注意電台及海岸電台之聯絡通訊辦法,如有變更應即按新辦法處理。

1.9 負責保持駕駛台內外及駕駛甲板上各項設備之整齊清潔。

1.10 注意船上用餐時間,與大副協調代班時間,以便大副用餐。

1.11 每週填寫ISM訓練記錄,並製作操演、訓練記錄。

1.12 每週應做救生艇移位的動作,並記錄於綠皮書(FM02 & FM03)和Log Book。

1.13 每週測試一般警報器與汽笛,如汽笛沒響可能是機艙沒開Air。

1.14 購買圖書及製作目錄,每週圖書開放兩次或三次。

1.15每月實施救生艇、棄船、滅火操演,並記錄在Log Book當日欄頁及其前面第三頁的操演記錄欄頁裡。注意應急操演記錄檔案也要記錄。

1.16 每月檢查所有滅火器並簽名。
1.17 每月檢視所有消防栓、皮龍箱。

1.18 每月測試所有煙霧偵測器,並記錄於船舶安全裝備保養記錄檔案夾。

1.19 各層樓樓梯口有警報器,每月做測試並檢查各層樓的警鈴紅燈是否會亮。

1.20 EPIRB & SART & Two-Way VHF每月也應測試並記錄在檔案夾與GMDSS Log Book。

1.21 救生衣的自燃燈要特別檢查,每當操演時也應檢查船員救生衣的自燃燈與笛子。浸水衣應確保其拉鍊作動正常,可在拉鍊上抹上一層臘,不要將拉鍊拉到頂端與拉到底,避免卡損。

1.22 每三個月實施小艇下水脫鉤操演,並拍照存證及記錄。

1.23 每三個月召開安全會議並記錄,將記錄正本送公司,船上留一份副本,正本要等公司核閱後送回船上再歸檔。

1.24 每三個月測試水龍帶並將消防栓保養上油,外表盡量不要出現油的痕跡。

1.25 駕駛台Two-Way VHF的充電,隨時注意有無足夠電量。

1.26 當收到公司上下船人員名單時將名單影印一份歸檔,接著甲板姓名板的更換、房間名條的更換、編排部署表、並製作ISM熟悉表與ISPS熟悉表,其中ISM熟悉表應依照部署表來編寫。下船人員的請假單應傳真回公司並歸檔。

1.27 修改船員基本資料。

1.28 人員上下船時Log Book要記錄(SIGN ON 或 SIGN OFF)。

1.29 將船員聯絡單放置一份在梯口當值的崗位上,以便聯絡。

2. 航行中職責
2.1 按常規航行當值,多瞭望,雷達只是輔助;若能見度不良時,即開雷達、鳴汽笛、報告船長,小心瞭望。

2.2 隨時注意船位,保持在預定之航線上,若船位不明或航道船隻擁擠、或有其他疑惑時,應速報告船長。

2.3 如天氣突然轉惡、或氣壓急速下降或有其他疑難時,迅速報告船長,以應對策。

2.4 隨時注意船體是否傾斜,甲板上貨櫃、貨物及屬具,其固定器具是否鬆弛或搖動,如有任何異狀,迅速報告大副、船長及時防患。

2.5 協助大副完成進出港所需之文書(paper work)。

2.6 檢查普通櫃/危險櫃/特殊櫃狀況,冷凍(藏)櫃運轉,其視窗顯示、記錄圖紙之溫度是否正確(貨櫃船)。

2.7 GMDSS Log Book(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記錄簿)每日如有測試要寫記錄。

2.8 DSC CALL(數位選擇呼叫)信文進來時要寫記錄。

2.9 EGC(強化群體呼叫)信文進來查看並歸檔案夾。

2.10 在適當時間提早打開氣象傳真機或設定時間自動接收氣象傳真圖。

2.11 如天氣許可下應測天,畫天文位置線於海圖上,個人測天記錄要記在筆記本,以備公司檢查。

2.12 每天中午11點要向機艙報告航行距離(當天1200的DTG-昨天1200的DTG)。

2.13在做業務時,也要時常注意瞭望,在海圖室不要久待。

2.14 使用三角板定位每30分鐘定位一次某些水域需要15分鐘定一次位置。

3. 進出港職責
3.1 船舶開航前須試驗車鐘及汽笛,並準備對講機及測試航海相關儀器,開啟兩部雷達(S及X Band)調到最佳狀態。開啟兩部舵機、提早2小時測試並設定滿載或輕載狀況,開關舵機前須先通知機艙。

3.2 出港前試車要確保裝卸貨機移除後才可以測試,並注意梯口,如在錨地要注意船四周是否有魚線,要保持clear才可以試車。
3.3 準備Pilot card與Particular。

3.4 接送領港以及檢查領港梯及舷梯之安全。

3.5 在駕駛台上聽令船長與領港之口令操作車鐘,以及汽笛之鳴放,並隨時注意舵工操舵是否正確。在覆頌車鐘令時要清楚讓船長與領港抄收,並時常報告現在的船速。

3.6 記載車鐘應力求詳細,並於使用前與機艙部核對時鐘以及車鐘之正確性與同步性。

3.7 注意各種信號之收發及旗號(領港旗及禮貌旗)之懸掛是否正確。

3.8 協助船長與船艏、船艉之聯絡,並瞭望港口船舶之動態。

3.9 協助大副接待檢疫、海關、移民局官員辦理進出港結關手續。

3.10 協助大副完成裝卸之準備。

3.11 出港前責任區之檢查,防止偷渡。

3.12 將救生圈擺上定位。

3.13 將駕駛台左右羅經帆布拿起來。

3.14 在Log Book上記錄Port ARR.或Port DEP. Checklist carried out寫在測試儀器的下一行。

3.15 進出港操作記錄、領港梯檢查記錄。

3.16 船長下RSE/FWE命令後應通知機艙,車鐘記錄紙寫上日期、時間、航次與RSE/FWE的時間,Course Record、測深儀也是一樣。

3.17 報告Port control的相關資料。

3.18 Bell book請領港簽名,領港上來要寫訪客記錄,並詢問領港需不需要飲料或茶水。

3.19 時常定位。

3.20 Arr / Dep. Condition提供代理行一份、大副一份、一份留底,向三管申請油帳。

3.21 靠完碼頭校對GPS與碼頭誤差表,將Course record與測深儀關閉並寫上F.W.E的日期、時間。

3.22 更改AIS的資料(第一條纜繩帶上即算靠上),關航行燈;反之開航則是cast off 就是離岸。

3.23 送交報關單、下船人員相關等資料。

3.24 靠港後,代理行會送交一份加油單,要拿給輪機長,並詢問何時加油,機艙加完油要跟三管拿樣品油,交給代理行。

3.25 出港後製作port log,請船長髮給代理行。

3.26 處理完貨單與加水單。

3.27 開航前向二副拿航摘與相關文件裝在牛皮紙袋,出港時將準備要送公司的文件交給領港,請領港轉交代理行。

3.28 進出港作業如果在晚上,應開啟船艏艉工作燈及駕駛台前探照燈。

3.29 移船、開船都要看水尺,並將水尺修正寫在駕駛台白板上。

3.30 開航後Log Book要記錄出港水尺、裝卸時間、裝卸貨量、加油量等時間。

4. 停泊或裝卸貨時職責
4.1 與二副輪流當值更,監導貨物之裝卸工作並培養獨當一面之工作能力。

4.2 協助大副處理裝卸貨事宜。

4.3 協助大副點收store,查驗修理工程。嚴防失火。

4.4 隨時注意船之傾斜並調整之,以維船舶之安全及貨物裝卸之正常進行。
4.5 裝載危險貨物時,應注意艙單之記載和標籤是否相符,以及採取必要之措施,以符合當地港口之規定。

4.6 確實注意各甲板貨或大艙內之拉繩工作是否牢固完善。

4.7 檢查貨櫃有無損壞,並注意拉繩用具是否損壞、變形,使用是否正確,固縛時之角度及張力是否適當。

4.8 依照大副指示,當值時適當調整壓艙水,並注意不得溢出甲板,以免因污染港口而受罰。

4.9 船舶停泊於港內或下錨,務必按避碰章程規定,懸掛信號或燈號或施放音響信號,以顯示本船情況。

4.10 每一港口開航前儘速填port log,請大副、船長查閱簽字後,一份交代理行、一份交駐埠人員、一份留底。

4.11 在國外如有外人登輪參觀,應事先報告大副或船長請准,同時妥為招待並介紹本輪。

4.12 如遇颱風或其他特殊情況,應留船協力應變。

4.13 船舶之纜繩鬆緊,務必力求適當,隨時注意並指示水手部船員加以調整,以策安全。

4.14 值錨更時2小時定一次位置及當時船艏向。

4.15 在碼頭上梯口會放」進入密閉空間」與」熱工作業檢查表」,如有做任何相關作業時要記得填寫。

4.16 如有熱工作業,在工作現場要放置滅火器(滅火站的)。

5. 進塢前後職責
5.1 提供大副申請信號設備及求生、滅火設備應修之項目。

5.2 協助上級做進塢修船、驗船之準備工作。

5.3 協助大副監督甲板部修理工程。

5.4 保養及整理信號通訊設備及求生滅火設備。

5.5 與二副輪流當值,嚴防失火。



資料來源:同學實習所得+講座教學資料

如果有缺失之處,請各位大大不吝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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