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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新聞討論版

瑞興輪郭船長家屬需要大家的協助

網站管理員
2011-10-26 13:13 #

大家好,我是航海者網站的管理員.
當我得知郭船長是因為瑞邦海運在本站上面po徵人廣告進而應徵該公司上了瑞興輪這艘賊船時,我的心中實在非常糾結,原本是要幫助海員們的,現在反而是害了他們.
彌補的方法,就是盡力協助郭船長的家屬,幫他們討回屬於他們的公道.今天是郭船長頭七,我希望郭船長如果知道,就給我們團結的力量,一起對抗這些罔顧人命的老闆與官員.
以下是郭家與我在今天的通信內容,我把它po出來,讓有辦法的人想辦法,沒辦法的人可以義憤填膺,航海者網站自從端木船長事件後,就沒有這麼團結過了,希望這次藉由此事件,讓我們大家再團結一次,共同對抗大鯨魚.


謝謝您的支持與鼓勵。

我這邊的確是出現了很嚴重的問題。

相信您也知道,台灣船隻的安全檢驗非常隨便,很多船隻明明有問題卻依然在海上行駛。今天我們去找了港務局的官員聊相關狀況,他的回答是,如果事情鬧大了,反而是對我父親不利的。

他的論點如下述:

一、瑞興輪狀況早已不堪使用,但身為船長的父親卻一直想辦法幫船隻通過檢驗,他認為這方面父親對於船隻狀況要負責。

二、據該員推估,當日父親之所以要離港,是因為怕船停留到週一,檢驗人員上船檢查後,發現船隻不合格,就會要把船押住。他與父親也算是認識,他認為以父親的為人,會想要幫船公司躲避檢驗——因為他說父親「很體貼老闆」。

三、事發當天,父親原本駛向大陸的船隻,出海後沒多久就被吹往岸邊。當時曾經飄流經過下錨區,但父親沒有下錨,反而直到漂流至難以下錨的暗礁區時才下錨,導致船隻擱淺,因此父親當日的危機處理有問題。

四、台灣的船舶業務,向來都是一艘船掛一家公司。他認為我們就算提告,也搞不到瑞邦海運以及老闆黃旺根。

綜合以上四點,該員希望我們能夠息事寧人。他說瑞邦老闆在下週二會賠償我們,也跟港務局保證會把事情處理到「讓官員滿意」。然而,以上四點我個人卻相當質疑。

首先第一點與第二點,這方面不管我父親怎麼做,最重要的問題是船公司提供的船隻狀況太糟糕,才造成這些問題,我父親身為員工害怕被開除,只能在上級壓力下想辦法幫忙。更何況,第二點的離港也只是該員「推估」,但當港務局詢問他們要不要移船時,父親卻是有跟船東電話聯繫的。若能證明此事為真,就可表示父親根本不是為了「體貼老闆」而出航,是在接受上級壓力後不得不出航。

第三點這方面我不瞭解專業問題,或許我父親在當時的危機處理有問題,但最大的問題還是這種天候為什麼要出海?

第四點則是目前最無解的問題。大家都知道出了事要找瑞邦海運,但是瑞興輪是屬於「瑞成」海運公司管理,如果我們真要提告,他或許反而會把該公司宣告破產?這方面我也不是很理解。

以上他們提出的四點,不知道能不能請鄭先生幫忙解答。我們是小蝦米,要同時對抗船公司跟港務局兩邊,根本心有餘力不足。家中有些人面對這種狀況,甚至已經開始在想要放棄為父親討公道了。我真的不知道還能求助於誰,只能請鄭先生幫忙了。也想請問鄭先生,這種狀況下,我們真的比船公司還站不住腳嗎?

再次感謝您的熱心協助,週六是父親頭七,他在天之靈知道這麼多熱心的朋友,也一定會保護大家的。
flagH8
2011-10-08 21:44 #
關於港務局的發言就個人所知在此說明

1. 此公司的船大多不好, 這和老闆心態有關
不過船長總是要負責一些責任, 即使他沒有錯誤
找公務員負責, 理由不算很好在台灣也很難辦到
也許可以利用選前時機,

2. 基隆港的PSC很嚴格, 他們假如登輪肯定扣船,
但他們不一定會來, 回答的港務官員太過假設了

3. 基隆港的錨地有很大的問題, 錨地海底有許多流錨
但相較此次事故, 肯定為輕. 可是誰知道呢?
基隆港對於錨地不做清除, 是其責任, 或可利用
船長總是認為可以躲過風浪, 從專業論, 開遠點會比較好
但主機能不能做到? 是該研究的
公務員還是在卸責
附; 有次本人曾在此共伴效應下, 是一失去動力船的船長
在富貴角外兩天, 就是因為拉大與岸距離才脫困的
那次從花蓮開基隆開了三天多

4. 此點是替船東發話, 由港務人員口中說出極為不當, 但
船的理賠與船員理賠要分開討論, 找的保險公司也不同
人員賠償, 基本上是沒問題, 但金額多少要討論

雖然港務人員之言論不可取, 而且可以看出他們想逃避輿論
但人死不能復生, 只希望能記取教訓
讓海事不會再發生

假如以此為目的, 就不妨提高分貝, 找英九
否則拖公務員下水不妥
sun jung-hsing
2011-10-08 22:34 #
首先向郭船長及家屬致意.
1.如有強力證據可證明公務員失職應能申請國賠.
2.要船員理賠應可向中華海員總工會申請法律協助部論是瑞邦或瑞成一定有登記負責人(即董事長)二個一起告如經濟情況許可還能申請假扣押(不過官司是非常漫長的路像花蓮一號)
3.至於提到郭船長要付某些責任不論是任何原因,想請問題此說法者
事前及以後還會繼續如此要求像或類似瑞成那種船況的船?
4.瑞成那種船惡劣天氣能在萬里附近下錨?
5.以上僅淺見
jh0000
flagH8
2011-10-09 08:49 #
沒有錯誤卻要負責的說法的確讓人很難懂

但事實如此

簡單的說

領港上船指揮船舶入港靠泊

他們可以有錯但卻是船長之責

另外不知你們看到一樁舊聞嗎?
如果忘了可以上網去查

河北精神號靠泊時被拖船在船邊撞個大洞
以致於貨油污染海域

船長錯誤了嗎??

但船長卻被判刑關了許久


我對郭船長的境遇是感同身受
但我們卻要仔細應對

灶火燒的太旺, 有時卻會壞了事

郭船長或者說瑞興輪的事件
希望的事是要求
一個
大的利益共生結構 +
法制系統 +
立法院 +
大有為的政府

有所改變才能辦到的事
在台灣, 國民黨體制下, 我不認為可以做到
(從花蓮一號到瑞興輪
氛圍沒有一絲絲的改變
就可知道)

因此我贊成郭船長家屬要求最大的補償
狠狠的敲
唯有如此才能得到平衡

我大半生與海為伍, 感覺如下

對大海, 我們該保持一份謙卑
唯其如此, 我們才能從渺小中
學習到足夠的知識
與之共舞


路過的訪客
2011-10-09 23:56 #
本人的看法是:


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讓檢察官發動偵查權並利用公權力去保全對郭

船長有利的證據.所以提起告訴的時間拖的越久.越讓船東有時間去

消滅不利證據!



curt
2011-10-10 00:58 #
我有聽到消息是當時那種風浪
瑞興輪出港是空載而且連壓艙水都沒壓

如果是因為這樣擱淺
那船長大副責任很大喔
當然前提是我上面說的條件成立
hcl
2011-10-10 16:38 #
各位不要忘了大副二副也獲救,真的打起官司來,
除了有利的證據以外(SVDR),他們的證詞也是很關鍵的...



有關壓載的部份,我並不清楚他實際的開航水尺是多少...
但若是壓載的位置不好,可能造成應力過大....
造成船斷裂的原因是什麼? 還是得調查才知道.

基隆港外的錨地底質本來就不好,強風強浪加上一堆的"錨與鍊"且又是深水...
不下錨才是正確的判斷!






TheSon
2011-10-13 00:46 #
各位朋友大家好。
首先,根據港務局人員的說法,艙壓是沒問題的。

船上的外籍AB工在獲救後,曾經對同鄉說父親跟代理行吵架,父親堅持不肯開船。
那位AB工不停說:「Captain, no problem!」
不過神奇的是,兩天後,我們聽到消息去找這位AB工時,他忽然又改了口供,推說他聽不懂中文。
中間發生了什麼事情,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了。

至於這次船難死傷之所以慘重,其實主要是因為船身斷裂。
根據存活船工說法,大家一開始觸礁時,是集體在等待救援的。
從無線電中聽到父親的聲音,尋求海巡協助時其實也相當冷靜。
然而船斷裂後,他們只能緊緊抓住船身,此時情況才變得危急。
據該名船工所說,第一波浪捲走的就是父親,第二波浪捲走輪機長周先生,第三波浪就捲走他了……。

今天這艘老船明明很難頂住風雨,為什麼硬要在這樣的天候出航?
關於這點,由於台籍員工全體罹難,剩下的外籍勞工都很好打發,船公司根本有恃無恐,還叫我們趕快去問大副二副咧……。
到了最後,我們根本沒辦法把父親的名聲挽回,只能摸摸鼻子領了賠償金走人。
一個人的生命,原來這麼不值錢?
黃大老闆你晚上怎麼能夠入睡,我真的不懂耶!

感謝航海者網站各位朋友的熱心協助。
目前這個案件已經委由舒律師來處理,我們也專心來處理父親的後事。
我只能在這邊一再呼籲各位船員,千萬不要上瑞邦海運的船。
不但出事了沒有人連絡家屬,船公司還會把責任推卸到死人身上,事情過了兩個禮拜,也沒有想過要怎麼賠償家屬。
甚至,為了規避賠償的「平均薪資」問題,薪水還用現場發放,避免匯款留下紀錄。
現在按照合約,我父親的薪水跟周輪機長一樣是八萬塊……。

我很希望黃老闆會良心發現,早日停止這種賺錢手段。
不過比起這種天真的想法,我更希望各位航海人們珍惜自己的生命。
還有,死了之後還會被拿來鬥臭的名聲。
SIOU
2011-10-13 04:41 #
上面這位大大
郭船長的事情幾乎所有船員眾所皆知了
而且大家也幾乎都知道瑞X海運這家公司的名聲
對於郭船長的事情小弟深感遺憾
只能用這個案例來呼籲大家千萬千萬要記住不要挑這家公司
希望這件事情過後各位船員們愛惜自己的生命
錢沒了可以再賺命沒了就甚麼都沒有了
網站管理員
2011-10-13 08:06 #
參照:

TheSon 寫到:
各位朋友大家好。
首先,根據港務局人員的說法,艙壓是沒問題的。

船上的外籍AB工在獲救後,曾經對同鄉說父親跟代理行吵架,父親堅持不肯開船。
那位AB工不停說:「Captain, no problem!」
不過神奇的是,兩天後,我們聽到消息去找這位AB工時,他忽然又改了口供,推說他聽不懂中文。
中間發生了什麼事情,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了。
以下恕刪


不管郭家決定如何處理後續問題,航海者網站支持你們,人在做天在看,該有的公理不是不來,該有的報應不是不報,而是時候未到,希望郭先生一家人,能夠堅強的面對下一步,郭船長會在後面支持你們的.

容小弟對外籍船員一事發表一點淺見,郭家不妨跟生還的外籍船員保持聯繫,待他們回國後,也許會有人願吐實情,到時也許會因為翻供而逆轉案情也不是不可能,說到這裡,我就想起來有人跟我提醒,瑞航有人緊盯本站討論區,一有相關討論,就急著銷毀相關證據,那可好,瑞航的走狗們別忘了你們的外籍船員回國後還是有可能會翻供的,錢多準備一點吧!外勞無非想賺錢,想要他們回國後還能封口,你們大概還要繼續花錢吧!別忘了有一案例,一位前立委涉及外勞性侵案,外勞回國後頻頻翻供,讓他們封口費花了再花,這無底洞,希望你們錢準備得夠多.

以下是另一位不具名會員的看法,來文照登:

心有慼慼焉....

近距離看到這種意外事件,心有慼慼焉!四十多年來經歷過或者聽到的,驚濤駭浪,戰爭,海盜不勝期數.托天之福,祖上積德,個人小心從事,難關一一度過.

以經驗推測事故發生原因很多.可以寫一篇論文.第一想到的是壓倉水沒有時間壓滿,被趕著開船.船過於輕頂風遇風浪時船頭掘起又用力拍打水面,長時拍打應力不夠,即使是鋼鐵也像紙一樣被撕裂.應該側風行駛,避免和大自然對抗.

在這種情況也可能主機飛車導致故障失去動力.船前後顛簸車葉碰不到水時會快速空轉.再來就是舵機故障,無法控制航向.要不然風力過強無法維持住航向.個人曾經從日本要開往韓國,對馬海峽遇強風,無法維持航向,採取了左舵轉了一圈到預定航向前十幾度,穩住了.這個方法不知道在學理上正確不正確,總之頂過去了.

還有一個最後很大原因是人為因素也有可能.現代的航海員太相信航海儀器,不注意週遭環境.死盯著儀錶看.這種例子太多了,容後細秉.說有一天搭一個大美女便車,她就說她很少認路,都看汽車GPS.問題就在這兒,那天被帶到山溝裡去也是GPS帶進去的.船上新一代的航海人員也是如此.一心想快點升船長,輪機長.

在海灘上看到很多件浸水衣,說是可以在水中可以保溫.也有救生衣.當真有情況時有時間穿嗎?穿個救生衣怎麼游泳呀!有些新規章和新制度似乎是為推銷新產品而設,也為陸上公務員有事作而設.整死海上工作人員.

也看到救生艇碎片,槳叉,破碎的領港梯,所有熟悉的物品,睹物思情,不勝唏噓......


路過的訪客
2011-10-13 16:39 #
建請 航海者網站管理員

將該公司列為本網站之黑名單.永遠不得在本網站招募船員

用我們實際可以做得來撫慰罹難船員的英靈

更讓吾輩能遠離這些不把人命成一回事的船東!!


感恩!
網站管理員
2011-10-13 17:54 #
參照:

actor99 寫到:
建請 航海者網站管理員

將該公司列為本網站之黑名單.永遠不得在本網站招募船員

用我們實際可以做得來撫慰罹難船員的英靈

更讓吾輩能遠離這些不把人命成一回事的船東!!


感恩!


謝謝建議,這是一定要的,不過我認為這間公司應該也沒有臉再上來本站了.
wu99
2011-10-13 21:39 #
此事涉及許多專業部份,需要經由搜集相關證據才能有公信力,應該回歸法律面來談,建議您顧用海法律師較佳
田文國
2011-10-16 10:21 #
還要多少船員生命才能換起政府的關切
瑞邦海運船齡37年的巴拿馬籍一萬一千五百多噸的『瑞興輪』砂石船,於10月3日零晨在基隆及萬里間的海域遇強風大浪於擱淺觸礁後折斷,已確定4名台籍船員含船長郭台生全數罹難,船上21人有11人生還、8人死亡、2人失蹤。住艙部分沉沒於海中,迄今失蹤者可能生還率極低。
這起船難意外中有四名台籍船員,包括58歲船長郭台生、57歲輪機長周建基,卅歲水手何行川,62歲銅匠蔡南進。綜觀台海附近每年海事意外頻傳,本意外可規歸納以下各重點:
1、外籍船員工作心態
五年前筆者工作於船上停泊於碼頭上發生意外火災,全體船員奮力搶救,但因火勢過大失控,必須用固定滅火系統撲滅,但釋放該系統必定須人員撤離,緊急清點人數時發現外籍船員全部不在,查詢發現外籍船員已全部備妥私人細軟,早已脫離險境等在碼頭上,他們不會為台灣船東賣命的;看到此景心中感慨,我想告知船東真正發生意外時只剩下台灣船員死命在拯救船東寶貴財產。
2、本國籍船員年齡偏高
除卅歲水手何行川外其餘三名船員平均近六十歲,這一結果是誰造成的?『1994年12月船聯會與中華海員總工會簽國輪團體協約包括甲級船員開放僱用外籍船副及管輪各一人及乙級船員比例由二分之一』。當時簽約的交通部長及海員工會理事長現可有何感觸?僱用外籍船副及管輪其實就是將海員這棵老樹被強制切斷樹根至今已17年了,怎麼還會有葉及花?
任誰也無法想像,前年(民國98年)第21屆中華海員總工會新當選56名全國代表的平均年齡至今已56.3歲,及最近調查某國輪的八名高級船員的平均年齡為60.3歲,這結果主管機關、船東及海員工會不必負責嗎?
3、政府主管機關
船舶安全管制可從人員及裝備二方面,至於船長出港據媒體報導基隆港務局港務長徐文亮說,港務局對於任何船舶的進出沒有意見,要進要出都由船長決定,『瑞興輪』當天臨時進港裝油,即使不出港也還有很多空的碼頭。交通部航政司副司長陳進生說,一切都尊重業者與船長依據航行計畫決定是否進出港,如果出現不應有的狀況,會做必要的糾正與處置。船東也否認指使船長出港,一切責任將由海事評議作事實判定。
至於裝備方面,據東京備忘錄的記錄,『瑞興輪』從2007年起,在中國大陸各港口被檢查17次,有六次因不符適航標準被『扣船』不准出港,可見瑞興輪船況不佳是事實,將來海事意外調查責任屬誰,深信『瑞興輪』船況不佳與本意外一定有關。
4、船東心態
套一句『別人的孩子死不完』船舶出意外責任推給船長,高額保險金的補償對船東來說,一點損失也沒有。
瑞邦船隊六年來發生三起事故,計2005年2月『瑞太八號』18名中外船員全部失蹤確信已死亡,2010年10月『信義輪』包括一人死亡、三人失蹤,加上『瑞興輪』六年來總計29人死亡、五人失蹤。
船東經營船公司很辛苦,對國家經濟供獻應給予尊敬;但是即要買舊船經營,就該知道高額的船體及機械維修費是必須支出項目,裝貨更應提高安全標準而不得超載,船員待遇更因砂石船風險高勢必的相對要提高(相對才會有好的船員去);船舶的維修一定要給船上時間去作好,這些工作都必須透過政府嚴厲的執行法律管制來貫徹,否則海難事件仍會不斷發生。
4、保障我船員權益刻不容緩
『信義輪』及『瑞興輪』隨雖然非我國籍船舶,但透過外僱會僱用我國籍船員,交通部主管機關及海員總工會應嚴密關切並保障我我國籍船員權益。
『工作賺錢誠可貴、生命價值卻更高,為了妻兒幸福故、保命安全最重要!』
船東船舶沉沒全損,自有保險公司會賠它,而生命沒了,船公司只照保險公司的基本賠償給付給船員。
可憐的台灣船員啊!你死了不要緊,因你死了就脫離了人生的苦海,可是家人及親友的傷痛,那可是刻骨銘心的痛!哭天喊地的悲痛!父母對失去兒女的椎心之痛,非當事人,有誰能瞭解有誰能瞭解!
5、團結我海員權益全力抵制不肖船企
國內那些船企制度不良、經營管理鬆散,海運界大家心知肚明,尤其是『明賣國土』的『沙石船』,但為何依然存在我國數十年,成為我中華海員的頭號殺手;交通部主管機關、船聯會、船長公會及海員總工會應嚴密關切,中華海員更應自勵自強,共同抵制絕對不去這種沒良心船企,讓『瑞興輪』意外事故成為敲響國內不肖船企的喪鐘,讓中華海員因『瑞興輪』明天充滿了希望。
路過的訪客
2011-10-25 15:01 #
管理員您好

這個案例對於新進船員而言極度有其參考價值及警惕
希望版上這邊能規劃一個版區或連結.讓爾後的人都能看到
不要讓這些文章沉入茫茫文海當中了

對於航海者網站在這次船難中為家屬所做的一切.個人感到欽佩跟
敬意! 願郭家能從悲傷跟怨恨中走出來.重新開始沒有郭船長的生活!



gmail
2011-10-26 08:34 #
小弟深有同感,瑞邦海運十年前沉沒的瑞泰八號就是小弟去日本接回台灣的,後來實在危險,來回基隆兩趟後,小弟就離職,不久該船就沉了,而且,還風行船老闆積欠船員薪水,美其名叫壓薪,實在可恨!不管如何,一個公司的船,接二連三出事,要說沒問題,實在很難令人信服,政府相關單位,海員工會,坐視不管,應為而不為,亦是幫兇,港務單位檢查鬆散,放認砂石督的像山,一搖晃,砂石偏向之後回不來,重心即不穩,不出事才怪,日本之港口單位檢查極嚴,他們會要求船方吊一個小山貓上去將砂石剷平,如此不會在船搖晃之時重心偏向,只少有在做事,台灣港口檢查單位,事情可以少做,錢不能少,要他們拿出良心做事,是緣木求魚,各位不見港口環保單位在做什麼,汙染?不報沒事,報了變你有事,哈哈,還不是那麼一回事,海巡署的阿sir把公家十幾億的資源不當一回事,船靠港先說放假回家,機氣保養,管它的,再說,那些人歷練不夠,也不知從何做起,不是嗎?你我繳的稅金,就這樣被浪費掉了!悲哀阿!
路過的訪客
2011-10-26 13:13 #
中國時報對於這次船難的社論.以下為原文:

東北角船難 不應再發生


  十月三日凌晨在基隆大武崙澳外海擱淺的巴拿馬籍貨輪,因船身斷裂,三百多噸燃油外漏,造成綿延三公里、寬達四十公尺的東北角海域汙染,以及七死三失蹤的生命財產損失。這次重油汙染海洋事件,其嚴重性僅次於二○○一年在墾丁外海失事的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
  阿瑪斯號油輪船難發生後,環保署曾於民國九十三年修正核定「重大海洋油汙染緊急應變計畫」;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尤其船難汙染海洋屬於突發事件,如果平時缺少處理海洋油汙染標準作業程序的演練,一旦發生事故,難免手忙腳亂而延誤了先機,造成汙染的擴大,後果更不堪設想。
  根據報導,瑞興輪是一艘船齡三十六年的砂石船,曾因船體的設備缺失,遭海峽兩岸的港口多次扣船。這次為了節省移船費,竟不顧狂風巨浪,以壓艙水未打滿的空船出港,又選擇靠岸航行,失事的主因固然是船長的疏忽冒進;但船東不肯汰換老舊的船舶,又為了節省區區幾萬元移船費,卻造成海岸嚴重汙染及人員死亡慘劇。雖說本次船難是由於颱風與東北季風的雙重影響所造成的不幸,但對船東貪小失大的行徑,法律實不應輕輕放過。
  在為罹難的船員哀悼之餘,也該進一步探討天災之外,有無應為這次嚴重的海域汙染負起責任的人為疏失?
  船員家屬指責港務局「趕船」,是本次海難的主要原因之一;港務局則宣稱,當晚仍有空船席可供泊靠,且船舶選擇何時離港屬船長的權限。得要質疑的是,港務單位有無告知:如此天候及海象,船舶實不宜離港?如果沒有適時提醒而導致此起船難的發生,雖不必然要負法律責任;卻也逃不了「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道德譴責。
  可以想見的是,船難汙染海洋的事故一旦發生,牽涉的單位又得忙得人仰馬翻,包括內政部、交通部、國防部、環保署、海巡署、農委會漁業署、縣市政府、中油公司等單位,統統都得投入搶救的工作和處理後續的相關事宜,所耗費的社會成本和經濟損失,又是一筆天文數字。而遭到破壞的海岸生態,需要多久才能復育更難以估計;沿海漁民及觀光業者所蒙受的損失,誰來賠償他們?
  十年來,東北角海岸已至少發生過六次類似的船難。而台灣一千六百多公里的海岸線,不論那一部分受到重油汙染,都會帶來嚴重的後果和損失。
  對這次瑞興輪的船難事件,社會在檢討之餘,一定要嚴格督促政府相關部門,做好防範措施。至少在天候惡劣時,一定要以明顯的信號、標幟,警告行駛在台灣附近海域及進出港口的船舶,千萬不要冒險航行,以免不幸發生船難,貽害寶貴的海洋生態環境,並造成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
  
(作者為臺灣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教授兼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