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zie
2013-01-02 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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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瞭解的是︰
所有証書在年底前要寄回去船訓中心更換有效期限為105年12月31日
1、四小証
2、進階滅火
3、救生艇筏
*這三樣在更換完之証書到期日之前,還需補上各証所需之換証補差訓練*
更換為無期限者為︰
1、醫療急救
據說以上如果不換的話,明年會上不了船。
更換証照須海員手冊影本、身份証影本、欲更換的証書正本
相片(看換幾張証書就要幾張照片),每張証書工本費200元。
2017年之後機艙所需上的課程如下︰
1.領導統御與機艙管理(僅甲級需施訓)
2.保全職責(僅甲級需施訓)
之前有看過先進貼出甲級亦需上保全意識,但經詢問船訓的結果是,甲級不用上
保全意識。
**不知小弟這樣整理有無遺漏或錯誤,煩請各位先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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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c
2012-12-13 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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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意識 的訓練對象是 船員(高海科大 船訓中心的 船員專業訓練預定表可以看到),且 台北海院有開班, 另 保全職責 甲級人員必須上
甲板的甲級人員更要上 船舶保全人員訓練(3天). |
gogogo46
2012-12-13 2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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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越來越嚴格 船越來越難跑了 如果還要重訓那不知道怎排受訓希望相關單位能替船員開出一到擅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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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fisher
2012-12-14 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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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張證書都沒註明有效日期;依據中華民國101年7月31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150111541號令修正發佈第15條:依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一九九五年修正案規定,各職
級船員應接受之專業訓練項目如下(對照表如附件一): 一、人員求生技能。 二、防火及基礎滅火。 三、基礎急救。 四、人員安全及社會責任。 五、救生艇筏及救難艇操縱。 六、進階滅火。 七、醫療急救。 八、船上醫護。 九、操作級雷達及自動測繪雷達(ARPA)訓練。 十、管理級雷達及自動測繪雷達(ARPA)訓練。 十一、助理級航行當值。 十二、助理級輪機當值。 十三、通用級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GMDSS)值機員。 十四、限用級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GMDSS)值機員。 十五、熟悉液體貨船。 十六、油輪特別訓練。 十七、化學液體船特別訓練。 十八、液化氣體船特別訓練。 十九、快速救難艇。 二十、客輪特別訓練:分為群眾管理訓練、熟悉訓練、安全訓練、旅客安全訓練、危機處理及行為管理訓練。 二十一、駛上/駛下客輪特別訓練:分為群眾管理訓練、熟悉訓練、安全訓練、旅客安全及貨物安全與船體完整性訓練、危機處理及 行為管理訓練。 二十二、岸訓滅火訓練。 二十三、船舶保全人員訓練。 二十四、高速船型式等級訓練。 二十五、高速船基本訓練。 二十六、客船安全訓練。 船員依前項規定參加各項專業訓練並經結訓合格後,申請核發之專業訓練合格證書有效期限至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意思是說在1995年後受訓所頒發以上的證書,有效期限已經是105年12月31日了,還需要寄回去換證嗎?還是有更新的修正案?麻煩告之一下,謝謝! |
grazie
2012-12-14 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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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保全意識我也有報名,但船訓是說甲級不用上,因為保全職責內已有保全意職的課程 了。詳情還是再問一下船訓中心的好。 |
grazie
2012-12-14 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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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flyfisher 寫到:
這三張證書都沒註明有效日期;依據中華民國101年7月31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150111541號令修正發佈第15條:依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一九九五年修正案規定,各職
級船員應接受之專業訓練項目如下(對照表如附件一): 一、人員求生技能。 二、防火及基礎滅火。 三、基礎急救。 四、人員安全及社會責任。 五、救生艇筏及救難艇操縱。 六、進階滅火。 七、醫療急救。 八、船上醫護。 九、操作級雷達及自動測繪雷達(ARPA)訓練。 十、管理級雷達及自動測繪雷達(ARPA)訓練。 十一、助理級航行當值。 十二、助理級輪機當值。 十三、通用級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GMDSS)值機員。 十四、限用級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GMDSS)值機員。 十五、熟悉液體貨船。 十六、油輪特別訓練。 十七、化學液體船特別訓練。 十八、液化氣體船特別訓練。 十九、快速救難艇。 二十、客輪特別訓練:分為群眾管理訓練、熟悉訓練、安全訓練、旅客安全訓練、危機處理及行為管理訓練。 二十一、駛上/駛下客輪特別訓練:分為群眾管理訓練、熟悉訓練、安全訓練、旅客安全及貨物安全與船體完整性訓練、危機處理及 行為管理訓練。 二十二、岸訓滅火訓練。 二十三、船舶保全人員訓練。 二十四、高速船型式等級訓練。 二十五、高速船基本訓練。 二十六、客船安全訓練。 船員依前項規定參加各項專業訓練並經結訓合格後,申請核發之專業訓練合格證書有效期限至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意思是說在1995年後受訓所頒發以上的證書,有效期限已經是105年12月31日了,還需要寄回去換證嗎?還是有更新的修正案?麻煩告之一下,謝謝![/quote] 船訓中心給我的答案是年底前要寄回去換成有期限的。 現在新的修正案是stcw 2010 了,所以才搞的一團霧水啊..... |
grazie
2012-12-14 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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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真的是一段時間後沒跑船,就要補上一堆訓了啊,少了一張就上不去了 証書愈來愈多了,有的有時效,有的沒有,而且還要補差 補訓..... |
pcc
2012-12-14 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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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之前有看過一篇資料, 內容類似 grazie大 所寫到〝...保全職責內已有保全意職的課程...〞 但 台北海院的承辦人 不認為如此, 所以也就報了! 反正才1天而已!! |
grazie
2012-12-14 1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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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我是問高海的船訓中心,其實我也有報名,但就不給上啊,所以這該怎麼說呢..... 不知有無其他的先進有問過交通部 |
mario3819
2013-01-02 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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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在報名受訓遇到疑問
我的四小證去海大受"進階操艇"的時候 他說要先幫我換成新的才能受訓 可是我還沒去上四個小時的差訓 這樣是合乎規定的嗎?? 因為我去報名台北海院的"醫療急救"的時候 他的意思是說我要上完四個小時的差訓 才能上課??? 到底要不要上完四個小時的差訓 才能上進階的課程啊!!! 有先進可以為我解答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