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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務討論版

懇請支持:創設新的海員工會,自己權利自己爭取

chavez
2017-03-24 07:20 #
天啦!! 我再不說出事實的真相就真的對不起所有的兄弟姐妹們了!!...(台灣船員~不是人!).
所以,連基本人權都沒有!原因是:
1.海員手冊有就可以,沒有人會看,也不需要看!

2.海員工會沒有任何實質功能!普遍認為繳費的是傻瓜!

3.船員上船的合約書,只有一份,港務局驗後發還,在船上,正常期滿下船才有可能看到它!(不管當初你簽了幾份),國內航線可能連簽都不用簽!只叫你交兩顆印章,就等通知上船!

4.因為我們是船員,應受船員法管轄,上船應簽船員工作契約,申訴管道之主管機關是交通部,所以我們不是勞工,所以勞工局不會上船檢查督導,但主管機關卻是勞工局,因為我們參加的海員工會是依勞基法及工會法成立的,所以只能參加勞保,亦非漁保,只能是勞工,但又不是????

  以下的會員福利有什麼鳥用?(有空看看組織章程?),我們的合約一般簽十個月~一年,有趣的是會費只能繳到繳費當天,明天開始你就又欠費了;除非有在工會加勞保者,而且為了避免勞保中斷,影響勞保退休金者,必須在下船隔天立即到工會加保+會費(跟勞保跑),然而想在海員工會加勞保者除當月保費外,另需預繳三個月勞保費,差不多十萬元,在海員工會,勞健保是分開看的(若有說錯,請糾正!)

(所以,小弟想發起聯署,依人民團體組織法另創設一個新的海員工會,自己權利自己爭取,主管機關交通部,我們的工會能有多大作為?組織章程我們自己訂,行政人員由岸上的海員自己來,工會性質是代理行,亦是勞務公司,所以船員不得自行跟船公司簽約,當然也不需要自己找船公司,家裡有急事不怕下不了船,我們家屬我們自己照顧!甚至,我們的海洋環境,我們自己維護!沒有我們幫忙,交通部不知道PSI怎麼玩?外籍船在台灣港內排(漏)油要治?)。。
為了我們大家的將來,小弟懇請大家的支持,謝謝!






1. 急難求助 2. 慰問濟助 3. 一般補助

* 敬請各位會員珍惜權利,按時至工會辦理。

*原持總臺字會證逾齡退休會員,申請總臨字會員證書重新入會者,須補清中斷之會費,始得於一年內申請各項福利。*

急難救助

一、會員在船服務期間死亡者每人可申請新台幣 48,000 元。

申請人應具備之要件:

•  持有效之總台字、總臨字、總臨學及總臨訓會員證書

•  欠繳會費未超過半年

•  公司或相關證明文件

二、會員在海上工作因意外事故受傷住院者或在海上工作因病住院者,每人每案可申請新台幣 2,000 元。

申請人應具備之要件:

•  持有效之總台字、總臨字、總臨學及總臨訓會員證書

•  欠繳會費未超過半年

•  海員手冊及診斷證明

•  公司或相關證明文件

三、會員在船服務遭遇海難獲救或工作受傷需長期 ( 一個月以上 ) 治療者,每人每案可申請新台幣 2,000 元。

申請人應具備之要件:

•  持有效之總台字、總臨字、總臨學及總臨訓會員證書

•  欠繳會費未超過半年

•  證明發生事故之有效文件

四、在岸會員死亡者,每人可申請新台幣 6,000 元。

申請人應具備之要件:

•  持有效之總台字、總臨字、總臨學及總臨訓會員證書

•  欠繳會費未超過半年

•  死亡證明書

五、會員在岸因病或受傷住院,持有健保局指定醫院開立之住院證明 ( 四日 ) 含 ( 以上 ) ,本會依規定發給慰問金新台幣 2,000 元方式補助,每六個月申請一次為限。

•  持有效之總台字、總臨字、總臨學及總臨訓會員證書。

•  欠繳會費未超過半年。

•  持有健保局指定醫院開立之住院證明。

  ※以上救助項目,除第一條外,須入會滿 1 年並於案發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申請時須繳清會費。


慰問濟助

  一、會員配偶、父母或未成年子女死亡者(致贈奠儀),每案可申請新台幣 1,000 元。 

     申請人應具備之要件: 
      1. 持有效之會員證書 
      2. 訃聞或證明親屬死亡之有效文件 
      3. 身分證或戶籍謄本

  二、節日慰問(包括退休、住院與當年海難之遺眷等),每人每次可發新台幣 1000 元。 

    申請人應具備之要件: 
     1. 依據本會既有之檔案 
     2. 向各地醫院及各公司所調查之資料

  三、救濟有案之獨身在台清苦退休船員,每人每月可發新台幣 1,000 元。 

    申請人應具備之要件: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在案者。


一般補助

  一、船眷技藝訓練補助,每人每次可申請最高 1000元。

      申請人應具備之要件: 
       1. 持有效之會員證書 
       2. 欠繳會費未超過半年並補繳或結清會費者 
       3. 以參加青年救國團、中國青年服務社或本會指定之技藝訓練單位舉辦之班別為限
       4. 結業證書及繳費收據(每戶每年一次為限)
       ※繳費超過 1000 元者補助 1000 元:未達 1000 元者,按實繳金額數補助。

  二、會員及子女獎學金。 
      ( 一 ) 依會員子女獎學金辦法 ( 請參閱 ” 相關作業辦法 ”) 辦理。 
      ( 二 ) 獎學金之發給每年 2 次,於當年三月、十月兩個月底以前行之。 
      ( 三 ) 國中學業成績滿 75 分,可申請獎學金 500 元(60 名 ) 
               高中學業成績滿 75 分,可申請獎學金 1000 元 (60 名 ) 
               大學學業成績滿 75 分,可申請獎學金 2000 元 (135 名 ) 

       申請人應具備之要件: 
       1. 持有效之會員之證書 
       2. 欠繳會費未超過半年並補繳或結清會費者 
       3. 成績單(須有各科分數成績)正本、申請書。如所持成績單影本再經該所學校加蓋戳記認證,視同正本。 
       4. 戶口名簿影本 
       5. 下載申請表單

 

(1) 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 書

 

(2) 會員子女獎學金審查表

 

(3) 商港服務費福利專款申請書

 

(4) 商港服務費福利專款簽領收據

三、退休 ( 註銷會籍 ) 補助 
      ( 一 ) 依 會員退休(註銷會籍)補助辦法 ( 請參閱 ” 相關作業辦法 ”) 辦理。
      ( 二 ) 申請資格: 
        須持有本會會籍清查後之總台字會員證之會員,合於下列各款 之一者: 
         (1) 年齡屆滿 65 歲之屆齡註銷會籍(逾齡)會員。
         (2) 因身體殘廢或傷病不堪任船員職務註銷船員身份及本會會籍者。 
         (3) 年滿 55 歲,會員年資 10 年以上,註銷船員身份及本會會籍者。 
         (4) 本會會員年資 20 年以上,註銷船員身份及本會會籍者。 
         (5) 會員死亡或失縱者,但申請本補助後不得再申請急難救助金。 
      ( 三 ) 查驗證件: 
        (1) 身份證:查驗會員年齡。 
        (2) 會員證書:確定會員身分、依據入會時間計算在會年資。 
        (3) 船員服務證明書:作為核算在船年資;推算在岸年資之參考。 
      ( 四 ) 申請時限: 
        本辦法生效開始實施後屆齡之註銷會籍會員,得於 註銷會籍之日起 2 年內 提出補助之申請,符合規定之申請註銷會
        籍會員,應於申請註銷會籍之同時提出補助之申請,逾時申請者,均不予受理。

* 敬請各位會員珍惜權利,按時至工會辦理。
目前為公開狀態,點我改為私密狀態

chavez
2017-03-24 07:35 #
P.S:工會組織應納入空服員,及船員法管轄之船上工作人員。
jotyw
2017-03-24 08:45 #
贊成支持!
berryjou
2017-04-05 03:40 #
chavez好孤獨,沒有人回.說的是(台灣船員~不是人!)只是半事實,大公司還是照正規走.只有小公司就不想依照正規規矩走.繳兩個圖章?就可以了,這兩個圖章?一個是你本人圖章,另一個是你的受益人圖章,公司要這麼做,你可以不理,就看你硬不硬,硬不過,就不要去了,你可以大罵公司你家死光光,
了不起不幹了.為什麼公司要這麼下三爛,公司下三爛,也是船員怕死造成的,公司知道你怕沒飯吃,別的大公司也不用你,為了吃飯,你就當個不是人好了.這也沒什麼,當狗就狗罷!有給飯吃就是娘也可以
公司最大的利益在那?公司最大的利益在一旦船隻發生海難,船員都下海去喂魚了,你的另一個圖章是你受益人的圖章,她沒有領到你上船和公司所簽的合約書,她沒有這一張紙保障將很難領到賠償金.這一張紙上面最重要的船公司負責人的大印,船公司就是不願賠償家屬來減少他的損失.
但也不能全怪罪在海員工會上,海員工會不是政府機關,表面上他是船員推選出來的代表,實際上他是政府機關的白手套,海員工會工作人員比公務人員還涼,也沒有責任,所以個個都是終生職,你怎麼看永遠都是那些老面孔,船員會換公司,他們確是在原位置上一直幹到老.chavez你想要弄倒工會,
只有一個人有這個力量,蔡小姐的轉型正義,這個工會一向都是假工會,就讓蔡小姐轉型正義罷

chavez
2017-08-21 21:43 #
重要補充(連交通部董先生,中華航訓薛主任都不相信的事實):

船員上船的合約書,只需一份,也只有一份,
港務局驗後發還,港務局不需留底;
交通部不需要為我們的權利留底備查;

船公司也不需要留底,下船打個電話給公司,有人接替即可;
國輪公司才加保勞健保,保費收到當月份,但保障止於下船離職日,所以沒有因公受傷的問題;
海員工會不需要替我們留底備查,因為沒有人可以在不欠會費的情況下主張會員的權利;
家裡也沒有我們上船的合約書;。。。。。。。。
<<台灣船員的人權何在?!>>

所以我說:.....我們成立另一個海員公會,來接管海員工會的所有財產??!!!

<您說好不好>
路過的訪客
2017-08-25 03:13 #
重要補充:
靠鍵盤,沒有什麼大作用,人家看不見的,是假裝看不見.
Fonghui Lee
2017-11-11 22:34 #
我補充一條:當船員下船後 因故暫離國際航運 當重新回來時 要補繳所有中斷年資的會費 十年是不多啦 但是 根本就是貪財

當勞資發生爭議 ITF有主動派律師協助嗎!超過3個月沒上船 ITF有關心過嗎!

船員是勞基法明文排除的工作類別 近岸船/港勤船 更是可憐 若有新的海員工會 請別忘記他們
路過的訪客
2017-11-28 08:55 #
靠鍵盤練習打字是可以的,但打太多文字,別人看都不想看,太多文字看不完,就不看了,無法傳達心声。
PAPA
2017-11-28 12:55 #
聽聽看看說說笑笑就好,別太認真,誰叫台灣不是國家
stc2807
2019-05-25 16: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