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工
2019-01-03 2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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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艘帛琉籍雜貨輪今天上午7時許,在松山東北方190浬翻覆,
中央社檀香山2日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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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kaosea
2019-01-15 1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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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一、參測資格部分: (一)海事院校在校生可否報名參加航海人員測驗? 答:依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規定,就讀符合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規範之海事教育及海事訓練品質管理系統證明文件之公立或立案私立專科以上航海、商船、航運技術、運輸技術系航海組、海運技術組等系科組或輪機工程系科組(目前僅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台北海洋科技大學等3所院校通過認證),領有所核發之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課程學分證明文件(範本詳本須知附件9),得報名參加航海人員測驗。 (二)交通部是否辦理一、二等船長、大副、輪機長及大管輪等測驗? 答:1.交通部航港局依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第17條、第18條及第34條規定,辦理船員岸上晉升(實作)訓練、筆試測驗及適任性評估。 2.參測人員如有疑義,可逕洽交通部航港局船員組船員考照科,電話:02-89786828。 (三)水上警察系航海組畢業資格可否報名參加一等船副測驗? 答:依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第24條附表一規定(詳見本須知附件2),水上警察系航海組畢業資格不符一等船副應測資格各款規定,不得參加一等船副測驗,但得依二等船副應測資格第11款規定報名二等船副測驗。 (四)可否以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商船系碩士畢業證書報名參加一等船副測驗? 答:依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第24條附表一規定(詳見本須知附件2),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商船系碩士畢業資格不符一等船副應測資格各款之規定,不得參加一等船副測驗,但領有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課程學分證明文件(範本詳本須知附件9),得依第2款規定參加一等船副測驗。 (五)有關海軍軍官學校航海、輪機科畢業生可否參加一等船副航海人員測驗? 答:於中華民國93年1月7日前取得畢業證書者,依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第24條附表一規定(詳見本須知附件2),符合一等船副或一等管輪之第6款規定,得參加一等船副或一等管輪航海人員測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