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c2807
2019-04-20 1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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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7 月 17 日
本辦法適用於受僱在船舶上服務之航行員、輪機員、電技員、甲板助理員、輪機助理員、擔任助理級航行與輪機當值之乙級船員暨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無線電操作員之船員。 電技員指在主機推進動力750瓩以上船舶從事電子、電機及控制系統操作維修服務之輪機部門甲級船員。 養成訓練指培養甲級船員及乙級船員之訓練。 依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2010年修正案規定,各職級船員應接受之專業訓練項目如下(如附件一): ---- 八、助理級輪機當值。 九、輪機助理員。 十、電技匠。 初任一等或二等甲級船員職務前,應經航政機關辦理之航海人員測驗及格。 船員申請核發一等船副、一等管輪、二等船副及二等管輪及電技員之適任證書,應檢附下列文件向航政機關申請核發: ---- 八、---- 在中華民國101年1月1日前5年內,擔任電機師或管輪且執行船上電技員職務內含相關工作之海勤資歷1年以
船員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申請核發適任證書,檢附之船上訓練紀錄簿應於下列船舶及航行區域完成: ---- 八、輪機助理員及電技員應於主機推進動力750瓩以上航行於國際航線船舶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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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訪客
2019-04-21 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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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法條寫的,看不太懂,就最後第50條,什麼叫輪機助理員,是機匠嗎?還是輪機實習生?都不是,是在創造新名詞? 又國際航線上完成。完成什麼?這是什麼法條,讓人看不懂的高深法條。法條全是講些不實際的空話。 |
路過的訪客
2019-04-21 0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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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stc2807輪機長貼文是以電技員為主題。現在船員手冊登記的是電機師,那電技員是什麼東西,不等於電機師,電技員只管超高壓電,千伏以上的電,電機師只管445伏以下的電,那電技匠呢,在無電(停電)下,修理電器的技工,航港局不斷的創造新名詞,但法規又不說清楚,各管什麼,修法,改法,好像是刷存在感,還是為什官發財。 |
路過的訪客
2019-04-21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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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說得參加電技員訓練。請問到那裡參加電技員訓練,經查,萬里是電技匠訓練,電技員等同於電技匠嗎?不是,那萬里開的課是準備騙船員的錢嗎,給一張無用的小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