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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新聞討論版

[新聞]交部放寬管理級船員受訓資格

站工
2004-09-12 22:55 #
中華日報航運電子報/93.9.11 交部放寬管理級船員受訓資格 記者孫仲文/台北報導 交通部表示,為便利管理級船員(船長、大副)儘早取得該等職級適任證書,現行需具一、二等船長、大副資格始准參訓「船上醫護」及「管理級雷達及ARPA訓練」之規定,修正為一、二等船副若已具海勤資歷一年(含)以上者,得准先行參加上開管理級專業訓練,俟取得管理級適任資格後核發該訓練證書。 官員說,為免因此而排擠已具管理級船員資格之受訓名額,該有關開訓班次仍應以已具備管理級船員資格為優先施訓對象,若有賸餘名額再由符合上述海勤條件之船副遞補。 另有關船員專業訓練係屬常態性之持續業務,為簡化行政作業,自明(九十四)年度起該項訓練之招標事宜擬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修正契約內容及執行方式,至其後續配套措施將另案邀集相關單位進行研商,並請各船訓機構配合於二週內提報各項專業訓練成本分析表,俾利憑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