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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運管理討論版

鹿特丹規則可望在九月通過

肥龍
2009-06-08 21:12 #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研擬推動「鹿特丹規則」,該規則可望在今年九月通過,適用範圍擴及港口業者。

消息指出,世界航運理事會(WSC)、國際商會(ICC)與美國運輸業聯盟(NITL)日前在巴黎發表聯合聲明,支持擴大海運企業賠償責任的「鹿特丹規則」在今年九月通過,在此之前,該新訂國際海運公約已獲國際航運商會(ICS)的支持。

據瞭解,「鹿特丹規則」是由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草擬的國際海運公約,不但提高海運企業的賠償責任限額,亦將涵蓋範圍推廣至港口營運商,同時成為首個港口營運商須強制遵守的國際海運性公約。該規則如順利獲得通過,經全球廿個國家各自審議通過後的一年,將宣佈全球生效,取代既有的「海牙規則」、「海牙─韋斯比規則」和「漢堡規則」。

惟據悉,歐盟委員會亦正籌備另一套貨運責任規定,亦有來自於歐洲貨主協會(ESC)與歐洲貨代運輸與清關協會(CLECAT)的反對聲音,反對的原因是認為鹿特丹規則條文較同類規則複雜,內容亦增加貨主被剝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