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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新聞討論版

美壓艙水執行範圍 擬從嚴

anlimaple
2009-09-04 17:54 #
台灣新生報更新日期:2009/09/04 00:07 【記者黃雅羚/台北報導】
美國海岸警衛隊(USCG)日前已起擬草稿,將擴大壓艙水規定執行範圍從嚴辦理,未來航行美國水域船舶可能不再被豁免,將必須遵守該規定,以確保外來有害物種不會跟隨船舶進入美國。


根據USCG草擬內容中提到,雖然部分專營沿岸貿易的船舶目前仍然豁免遵守壓艙水規定,不過在新例下,有關船舶將不再獲得豁免。而船舶是否在二○○海浬以外航行,亦將不是決定豁免壓艙水規定的因素,更多船舶將受新規定規範。不過,只在每個港口由港務局管轄行政範圍航行船舶,因引來有害物種的可能性極低,仍將不受壓艙水規定監管。


壓艙水用途,為船舶在海上裝卸貨物時,會利用壓艙水的補充或排放來穩定船舶,而船舶排放壓艙水將可能導致外來生物入侵港口水域、威脅海洋生態等問題。為保護地球海洋環境生態,總部設於倫敦的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IMO)制訂完成「國際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控管公約」(In-ternationalConventionfortheControlandManagementofShips'BallastWaterandSediments),條文內容在二○○四年二月的外交會議上通過。


據瞭解,美國執法機構已開始嚴格執行壓艙水規定,於七月首次就防止有害物種規例成功起訴一名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