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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海巡討論版

海軍說明「援中港漁船補償案」辦理情形

anlimaple
2009-09-05 18:30 #
軍聞社更新日期:2009/09/05 15:48 (軍聞社記者蔡禎祥台北五日電)針對「援中港漁船筏補償案」說明會,漁民陳情抗議等情事,海軍司令部今天提出說明如下:


 一、本軍為因應建軍備戰需要,經行政院核准構建左營軍港第二港口工程;而援中港港口及週遭土地原即為本軍所有,目前已完成「援中港土地收回案」,惟尚有位於高雄市後勁溪沿岸之泊地乙處牴觸港口用地,必須辦理禁止靠泊,高雄市政府並於九十一年三月五日公告停止船籍設籍,並由本軍賡續辦理漁船筏補償事宜。


 二、為儘速與設籍此泊地之漁船筏業主協商補償,本軍特引用「國防法」及「要塞堡壘地帶法」將建軍工程計畫範圍劃入要塞管制區,並自九十六年九月十六日正式生效。


 三、本軍依據高雄市政府九十一年三月五日公告停止船籍設籍後,統計至九十七年十月七日止所提供最新之三百三十九艘漁船筏清冊,辦理漁船筏補償事宜;為確保援中港漁船筏主權益,本軍參考近期高雄港務局辦理「高雄商港港區紅毛港遷村範圍內舢舨、漁筏收購補償」之案例研提補償額度,並依「國防法」、「要塞堡壘地帶法」,訂定「援中港漁船筏補償案補償計畫」,並於九十八年八月十二日公告補償辦法。


 四、本案受理援中港漁船筏主申請收購補償或遷移補償期間自九十八年九月七日起至九十八年十月六日止,由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指派專人假援中港海巡安檢站旁辦理(受理申請專線電話07-5911296);此期間凡漁船筏主提出申請註銷船籍者,漁船筏不分型式及噸位以每艘一百九十八萬四千三百八十元為註銷船籍價格,申請遷移船籍者,漁船及漁筏每艘發放十八萬元,並加發配合期限獎勵金七萬元。九十八年十月七日至九十八年十月廿日期間申請者,將不發予配合期限獎勵金七萬元。截至九十八年十月廿日止仍未申請者,將以遷移船籍補償金十八萬元辦理法院提存作業,後續漁船筏主需自行辦理移籍作業後,至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辦理補償金領取作業。


 五、自九十八年十二月一日起由海軍陸戰隊指揮部(地區要塞司令)執行封閉左營軍港要塞管制區(援中港一帶陸域及海域),並禁止人、車、漁船筏進入,違法者依「要塞堡壘地帶法」處理,以利工程進行。


 海軍司令部進一步表示,援中港漁船筏補償案全案自推動迄今,本部已多次與漁船筏業主團體及散戶業主召開協商會議、溝通洽談,期間並由立法委員及地方民意代表協助協商多次,希望能在兼顧漁船筏主生計、權益與本軍建軍備戰雙贏的前提下,順利推動全案,以落實國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