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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新聞討論版

南縣/照顧弱勢漁民 未滿20噸漁船定期檢查規費減半 依照交通部「小船丈量檢查註冊規費表」全額收費。

anlimaple
2009-09-05 18:36 #
NOWnews更新日期:2009/09/04 17:49 記者黃芳祿/南縣報導
台南縣政府為照顧弱勢漁民,減輕漁船主負擔,決定於98年9月1日起,將每年需辦理的小船丈量檢查規費減半,可嘉惠160名有小船和舢舨的漁民。


台南縣府表示,未滿20噸漁船定期檢查規費,原本依照交通部「小船丈量檢查註冊規費表」全額收費。現因應工資及物價飛漲及漁業經營困難,照顧漁民,減輕負擔,於98年9月1日起減半收費。


台南縣20噸以下的小船有50多艘,2噸以下的舢舨約有100艘,多數集中在青山漁港、將軍和蘆竹溝漁港。


減半後新的收費標準如下:未滿10噸的載客動力小船收650元,10噸以上未滿20噸收950元。非載客動力小船未滿10噸收550元,10噸以上未滿20噸收750元。


未滿5噸的非動力載客小船收500元,非載客收300元,5噸以上未滿10噸載客小船收500元,非載客小船收450元,10噸以上非動力載客小船收650元,非載客小船收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