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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運管理討論版

交通部:四大港由港務公司管理

cheng
2010-10-17 16:10 #
2010-10-14 中國時報 【中廣新聞/彭群弼】 交通部今天表示:四大國際商港經營,考慮將交由國營的港務公司負責,港區監理業務由新成立的航港局負責,配合組織再造的時間表,航港局預定民國101年一月啟動。 交通部表示,目前世界知名港埠,多半朝向「政企分離」改制,將「航政、港政」等公權力內容,交給單一專責行政機關掌理,港埠經營,由港務公司或類似組織專責。交通部將規劃成立「航港局」負責航港公權力業務,並統合港埠經營業務,由單一企業化港務公司經營。 交通部表示:未來的「臺灣港務公司」,已經將國內外相關事業投資、轉投資,加入經營範圍,預期透過跨國投資及多角化經營,擴增港埠經營範圍及彈性。此外,航港體制改革,會優先保障港務局員工權益。 [b] 0unlike like 0
gn1775643
2010-10-14 18:05 #
這真是一項重大的改革~~~~~~~
那港務局的公務人員不就要喝西北風囉
abc1
2010-10-14 21:44 #
這是好消息,民營化又要徵人了。不過薪水變低,沒保障。
powerful
2010-10-14 22:21 #
有門路的公務員會運作到航港局繼續上班吧
可憐的是沒門路的就等著被丟到民營化的港務公司
TIGER
2010-10-15 16:02 #
看好哦! 是說由 "國營" 的港務公司負責, 所以還是公務員.
監理業務由新成立的 "航港局" 負責, 所以也還是公務員
沒變啦! 換湯不換藥, 還是一樣!
績效大家等著看吧!
cheng
2010-10-15 21:29 #
參照:

TIGER 寫到:
看好哦! 是說由 "國營" 的港務公司負責, 所以還是公務員.
監理業務由新成立的 "航港局" 負責, 所以也還是公務員
沒變啦! 換湯不換藥, 還是一樣!
績效大家等著看吧!


國營事業跟公務員無關,像中華電信公司,台灣電力公司...等等,都叫做國營事業,但是員工並不具有公務員資格.

交通部轄下新成立的航港局,員工人數約700人,但是目前具有公務員資格的的港務人員約3500人,所以只有五分之一的人會轉到航港局保住公務員資格,其他人都必須選擇結算公務員年資,或轉到新成立的台灣港務有限公司上班.

聽說,這就是因為目前港務局賺錢,馬政府趁脫手容易時,趕快將港務局民營化成港務公司,所以95年招考完最後一屆港務特考後就停招了.

相同性質的台灣鐵路局,因為虧損總額近4000億,脫手不易,所以無法民營化為台灣鐵路公司,只好在97年時繼續中斷了10年的鐵路特考招考公務員進來,目前已經連招三年,聽說要招到102年才能將過去中斷10年考試的人力補足.

這印證了中國一句俗諺:債多不愁.

TIGER
2010-10-16 03:46 #
尤其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明定「國營事業服務人員均適用之」,而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十六條亦明定「國營事業人員除遵照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外,不得經營或投資於其所從事之同類企業」,又公務人員任用法、考績法、俸給法均分別規定國營事業人員之任用、考績、俸給另以法律定之,其職員並均納入公務人員保險範圍,轉任政府機關時並可依「行政教育國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相互轉任及提敘等級,主管機關考試院歷年來均認定國營事業人員屬於公務員範圍。甚至在考試、行政兩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中之「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第二條及第三條,均明定公務人員包括國營事業人員。再者,大法官會議既已明確解釋「政府股份既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縱依公司法組織亦係國營事業機關,其依法從事於該公司職務之人員,自應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4],且經法院審判形成確定見解,社會大眾及各級公務人員早已認定國營事業人員屬於廣義之公務員。
cheng
2010-10-16 10:07 #
參照:

TIGER 寫到:
尤其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明定「國營事業服務人員均適用之」,而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十六條亦明定「國營事業人員除遵照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外,不得經營或投資於其所從事之同類企業」,又公務人員任用法、考績法、俸給法均分別規定國營事業人員之任用、考績、俸給另以法律定之,其職員並均納入公務人員保險範圍,轉任政府機關時並可依「行政教育國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相互轉任及提敘等級,主管機關考試院歷年來均認定國營事業人員屬於公務員範圍。甚至在考試、行政兩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中之「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第二條及第三條,均明定公務人員包括國營事業人員。再者,大法官會議既已明確解釋「政府股份既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縱依公司法組織亦係國營事業機關,其依法從事於該公司職務之人員,自應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4],且經法院審判形成確定見解,社會大眾及各級公務人員早已認定國營事業人員屬於廣義之公務員。

廣義之公務員有很多,像台北捷運公司的員工也算廣義之公務員,如果你去當義務役兵役,也是廣義的公務員,但並沒有公務員資格.公務員是要經過銓敘的(某些交通資位制不用).
要辨別很簡單,第一種,加保公保的就是公務員,如果加保勞保,就不一定了.(97年以前某些交通資位制可以加保勞保)
第二種,經過考試院考選部考試任用的,就是公務員,如果是像金研院舉辦的國營事業招考台電,台水....等等,那就非具有公務員資格了.
TIGER
2010-10-16 16:30 #
其實什麼身份不是真的很重要, 只要能讓整個服務更便捷, 更進步才是真的
navboy
2010-10-17 16:10 #
港務特考試96年,不是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