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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副業務討論區

大副事務簡介說明

yang360
2011-02-20 19:10 #
交 接



1. 本港裝卸貨之各艙數量, 種類, 順序, 打/壓 BALLAST 及貨主, 裝卸單位名稱

2. 算貨表格, 書或算貨用電腦, 油水消耗量, 船圖, 文件資料位置及使用法

3. 以往裝卸貨一般之順序, 只兩三艙裝時以何艙裝卸後應力最好

4. BALLAST 系統及注意事項, PUMP 容量及一般打出壓入需要時間

5. 本港有無岸修工程, 油水加裝, 將送之物料, 近期有無 SURVEY

6. 船上 STORE 之慨況及位置

7. 帶纜及機艙工作時之人員分配, 有無人事困擾, 對講機及電池之放置位置

8. 甲板裝備之簡介

9. 有無未結案之工作獎金發放或申請,

10. ISM 文件夾及電腦內之檔名, 公司法規, 應屬大副做之報表

11. 下航次之裝卸貨



交 接 後



1. 立即處理裝卸貨事宜。 貨及 BALLAST 之處理順序定要有眉目

2. 熟悉裝卸貨之計算, 算出開航水呎及下航次之 STOWAGE PLAN

3. 處理發生事物, 加油水, STORE 等事宜

4. 安排甲板工作或掃洗艙作業



航 行 中

1. 整理文件

2. 熟悉駕駛台, 甲板及現行船規

3. 熟悉算貨方法及公司法規, 準備下一碼頭需寄出之表格, 報告

4. 清點 STORE, 規劃應申請之 STORE

5. 對到港前後之工作做一規劃





船長要的資料

航次開始前各港之預計到離之水呎及貨量,裝貨後抵卸貨港之水呎。





STORE



STORE 之存量為一相當重要的事情, 如無能預先申請將造成作業上之困擾,一般消耗性物料隨時可買到, 但配件則需沽三個月方能自原廠寄出。



每月消耗物品有衛生紙, 香皂, 浴/毛巾, 洗衣粉, 手套, 油漆, 工具等, 其數量於上次半年 STORE 申請時即應請夠, 但常有疏忽者。 除油漆非屬一般 STORE 外, 其餘者於申請時應以公司規定之發放數量乘上編製人數再乘七個月, 此多出者為供人員更換及外人來船之臨時使用。



其它之 STORE 則要分類統計, 一般分為:



駕駛台 --- 旗號, 圖書, 海圖, 旗繩, 各種記錄紙, 航行燈, 滅火/救生器材備品

甲 板 --- 清潔, 除銹, LASHING, 保養工具

貨 載 --- CARGO LIGHT, 洗艙工具, 量貨溫, SOUNDING, 或其它特殊用途

之度量器材, CARGO WIRE 及有關之物料

文 具 --- 筆不要請太多, 因墨水久會乾掉, 鉛筆以自動鉛筆較佳, 因不用削

醫 藥

廚 房

管 事 --- 為除廚房者外一切清潔, 日用品



統計要自平日做起, 單位負責人會不定時的向你建議要何物或何物已缺, 這些都要記下, 於打單申請前再問一次, 當然此時每個人都會洋洋灑灑的寫上一大堆, 尤其在數量上多的過份, 在拿到各單位負責人所開之單後要一一問明其用途, 再至庫房親自查存量, 計算至另一次物料供應上船時之耗量後方決定是否要申請或數量為多少。 所做之決定最好與單位負責人溝通, 無關裝卸貨或保養者不要保持太多之庫存。



有關貨載之物料除現場使用者外定要有備品, 因此關係及船舶主要目的 -- 裝卸貨之故, 其不應受物料短缺而延誤。 封艙 TAPE 無需事先申請, 一般為在裝有海損顧慮之貨時於裝貨港臨時申請。



有許多物品之尺寸不明 (如一 1/4, 3/8 之牛油嘴為多大) 時可參考以往之申請記錄, 或查該裝備之說明書。 每種東西都有其大小或類別表示之方法, 其於 STORE 申請書上有所說明, 此說明書於正統之船公司每條船上均有一本, 不論其為日本版, 美國版, 我們要注意的是其對各物品之描述方式, 每類東西均不同, 慢慢看, 定要抓出其敘述之規則, 譬如螺絲起子為以鐵桿長度以定頭大小之分, 在特殊規格: 如電壓等應確實附加, 如此在申請上方不會請錯物件, 有關物料編號應為屬各有關部門輸入以為檔案管理之用, 在實務上, 除非在此物料目錄之出版國及向此公司訂購, 否則送來之物絕對與目錄上者有所差異, 重要的是拿到可用之物, 即主要規格要對, 至於其外型是否合目錄上之相片則不重要o 若船上無此書, 定要去買一本自用, 否則每樣東西都 AS SAMPLE 是極無水準也極易於國外拿不到所要之物品的, 切記, 於國外供應商為以申請表之文字敘述為準, 交貨時完全以實物是否合乎文字敘述而定, 合則必需收下, 切不可將在台灣可現場更換之觀念用上o



東西人人都要, 又怕沒東西用, 可是庫房內永遠有許多物品堆置著, 此因無人願整個整理清點之故, 尤其管事及廚房部門者, 庫房內之物料應分類放置, 並不是如排書般的整齊, 而是以小區為分界, 因一次排好後經多次拿放必成一堆之故。 每類東西均有一特定地, 找好找, 數量自然得以控制。曾見一笨法, 即每庫房門口掛一清單即一筆, 拿出時順手記上, 則可時時知道剩多少存量。



燈泡於甚多大副均於此出錯, 曾見為光照量些而申請 100W之燈泡, 但一看其現時用者則皆為透明燈泡, 而透明燈泡除因航行燈為需其燈心在焦點之目地而使用外, 照明者需使用麻砂非透明者, 因此二者在光照上有極大之差異。另特殊燈如羅經燈則定要先看說明書, 再依之申請。室外之高瓦數照明燈定要申請代碼有 「R」 者, 即燈泡後半塗有反射水銀者, 否則光照度又不足。



申請 STORE 前須要有個認識:

每條船之 STORE / SPARE PART 之預算於公司都有一最高值, 申請值超出其預算時自然會遭刪減。 故對實際消耗量不大之物料要控制數量, 保證需要者能送上船。
無論公司的組織如何, 大量的物料申請, 於公司收件後一般均應估計三個月後送船, 公司若屬集團企業者, 則需送總公司經招標比價, 其所需的時間越長。
配件者則要估約六個月後方到船, 此因關及原廠及海關之作業。


STORE 送船後點收工作非常重要, 與文字敘述不對且不可用的物品盡可能不收。 STORE / SPARE PART 之描述學問很大, 於此無法簡言慨之, 要避免請錯東西定先要在申請目錄上花番工夫, 於實物送來時再比對材料之特性, 東西送錯若其與申請單上描述者相同時是退不回去的。 數量上一定要與單上者比較之, 不對則予備註。有很多大副於物料送來時叫二三副去點收, 此為一極不負責之官僚做法, 他們若懂規格才怪, 單據一蓋上章則無法退回, 很多人以船在台灣可換貨之理念到外國港行之而遭無法退換之窘境, 既然申請時為審核打單者就要負起點收之責...

因為內容較長(以word來計算有74頁,此為前2頁內容),請有興趣的同仁至我的部落格下載完整版檔案

老船長的部落格 http://yang360.pixnet.net/blog/post/46517522


宇辰
2011-02-20 19:10 #
前輩這應該是屬於散裝船的吧
大副業務能寫道74頁 足見前輩的細心與耐心
謝謝前輩所提供的資料
謝您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