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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新聞討論版

瑞興輪傷亡事件 家屬疑船東靠船難 賺理賠金

cheng
2011-10-07 22:08 #
2011-10-07 中國時報 【吳政峰/基隆報導】
 卅七年船齡的瑞興輪三日凌晨十二時發生擱淺船難,八人死亡、二人失蹤。家屬六日下午在聯合記者會上質疑,瑞邦海運船公司六年來發生三起船難,計卅一人死亡、五人失蹤;期望檢警主動調查釐清三件船難始末,船東是否涉嫌草菅人命,大賺保險理賠金。瑞邦海運船東則嚴詞否認大賺保險理賠金一事。

 瑞興輪船長郭台生兒子郭沛倫、遺孀朱家惠在記者會上說,瑞邦船隊六年來發生三起事故,計卅一人死亡、五人失蹤。

 郭沛倫質疑,三艘老舊船隻均在大風大浪裡航行出事,讓人懷疑船東涉嫌藉由船難大賺保險理賠金,並運用保險金來購買卅年以上船齡舊船,擴充船隊規模。郭妻說,期望檢警主動調查船公司是否涉嫌不法,不讓卅多條人命白白犧牲,並且防止重演悲劇,避免其他無辜船員喪生。

 瑞邦海運公司船東黃根旺說,過去三年確實發生三件船難,但絕無家屬所宣稱死了卅人、五人失蹤,況且保險金他也沒領到;這次如果家屬要告上法院,法官認為該賠多少,公司就賠多少,家屬不該道聽途說,逼他走上絕路。並強調過去發生的船難,公司都處理得很好。

 黃根旺說,這次瑞興輪船難是誰的責任,只要問其他生存的船員就知道,這次是船長判斷錯誤才會擱淺。況且要不要開船不是公司能控制。他說,這次船難會依照船員法處理,如果要上法院,他不會逃避。

TIGER
2011-10-07 19:08 #
不要忘了一定要拉勞工局及勞檢處介入
船員與船公司的爭議一切依僱傭契約處哩, 先到港務局調出船員僱傭契約, 不要忘了查看簽約的薪水及內容是否與實際相符, 若不相符船公司罪加一等
船員海難死亡應可領到約50個月的薪水 (僱傭契約有寫)
船員的保障除船員法外還有勞基法, 保障以較優者為優先適用, 所以理賠的基準可與律師討論
雖是外籍船, 但同樣適用台灣一切法律與保障

願天下惡質船東能受到應有的制裁
願受難者的靈魂能受到慰藉
願受難者的家屬能受到合理的理賠
Angel-403
2011-10-07 22:08 #
死者為大......
願所有船員皆能有滿意結果,
願船公司理賠後能將理賠金受惠於其他船員,
願公司老闆說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