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2
:::
船員事務討論版

台灣港務公司核定的薪資終於確定,真是......無言!

khc90331012
2012-11-19 18:10 #
想賺錢就去跑船就好
想在陸上工作的人就是不計較錢少
自然就會有人想搶著進港務公司做
沒有那種什麼好處都佔盡的事
wasikoduae
2012-11-20 06:39 #
等了許久終於有人討論港務公司對船員薪資待遇的事了,在這裡小弟也想發表一下考進港務公司之後的心情感想,供各位參考
第一:我想版主的意思並不是不要來考,而是要想清楚,如果你是要轉換跑道,有規模的海運公司有海陸輪調就多一個選擇,差別就在年資問題,工作職務加上年資加給,選擇放棄進入港務公司,依目前所確定的薪資是大大的不妥,如果當初有善心人士能像版大一樣po個薪資表或許就讓人再三考慮了,只怪都把簡章想的太美好,一旦放棄也沒回頭路可走空有遺憾(小弟就是例子),會有這樣的亂象也是因為沒有一間公司是用"成立草案"就在招生的,而港務公司就是如此(薪資與招生簡章不符,溢領薪資要扣回,明明就是考港務公司卻告知說以後要到子公司服務),當初懷抱著雀躍的心進入港務公司,卻一直被公司玩弄於指掌,好像一切又回到不安定的情況,單身還好,有家庭的心理恐慌可能不在話下
第二:回應一下前面bmwe36大的問題,如果大哥真是現職員工應該知道現今從業人員和前港務時代所留任人員的薪資差別吧,先不說薪資結構,以相同工作量扣掉年資加給,從業人員連一半都不到,同工就不同酬,更何況這樣的價錢還包括伙食費,救難加上消防救助,這還沒算操船損傷自行負擔的部份喔,話又說回來薪資會不會改變,詢問公司結果全部推給未成立的子公司,這種老公務員心態(一緊二拖三不管)你覺得改變機會有多大,會不會又是一次"成立草案"的騙局.再者,港務公司改制後一切決策招商的進度,應該會有更大的靈活度,沒有想到開源拚命節流,造成人心惶惶,人員的汰換本來就會有節省人力成本的效果,但不需要壓的如此過分吧,更何況新的薪資結構一整個大砍船員相比一般事務員的職務階級,舉例當一個拖船船長相比之下才公司一個助理工程師,換句話說以後做到老,到辦公室申請物料時看到的都是長官,在決策拖船事務也會因為層級太低意見不被採納或不能與會,這樣不是故意扁低船員的專業嗎?最近辦公室在為調動船班的事煩惱,甚至有經理級的說出"開船不是跟開車一樣,怎麼會那麼多問題",現在已經是如此未來更不可想像.
第三:相信經過這次的考試,港務公司未來要招考新進人員,實操部分的佔分比會增加,因為能馬上加入作業的就是這些人,而在這些人中,各種船型噸數都經驗足夠的還是只有老港務時代的人,其次大概就是台塑麥寮了,其餘的民營拖船老大年紀都偏高,不會到港務公司來挑戰難做薪水低的拖船工作,而公司的態度也是想撿現成年輕有經驗的拖船人員,確只願意開出低於民營業者的薪水,國營機構尚且如此,民營業者的薪資條件更沒增加的可能,現在沒有一家公司願意花時間金錢訓練新人,我想港務公司也是因為這樣才有伺無恐吧.近期公司的動作頻頻,又是成立子公司的說明會,一會兒又改工時,然後還要簽僱傭契約,過沒幾天又來個公文要求無職位,約僱人員限期之內改從業人員,
一整個逼退意味濃厚,老人是人人自危,從業人員已經被打的不像話,也沒有說話的餘地只能見招拆招,一切需要簽的文件都再三審視,不要以後成為被編入子公司的罪證,像僱傭契約就是,到底從業人員用的是什麼法,僱傭契約上並沒有勞資雙方互相同意的契約內容,內容偏坦資方,這樣拖船的未來怎麼會有保障,沒有協商同意的契約一率不簽,這也是未來殘存者要與公司長期爭取及努力的方向,再次給予未來要加入港務公司行業人員的建議,先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什麼可以接受,什麼可以取捨,如還決定進來,漫漫抗爭之路正在等著你,感謝.
sun jung-hsing
2012-11-20 13:25 #
凡有公家單位(包括港務局,中油,台電等...)介入,大家要多包涵,船員從38年來台灣後一直是弱勢團體,當然身為船員也很無奈.埋怨歸埋怨仍然須咬牙苦幹下去.大家加油!!!
jh0000
danniss
2012-11-20 18:33 #
八卦:"聽說"在港務公司某天的會議裡,有位英勇的從業人員問:現在港務公司有公務人員每天去上班就泡咖啡、看報紙,把事情丟給新進人員做,關於這事情,經理...你怎麼看!? 經理回說:身為一個管理階層,要瞭解社會經濟脈動及大事,看報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我只能說現在新聞在打官員打公務人員不是沒有道理。看報紙沒錯,但是你的份內工作怎能....哀
CHLINES
2012-11-20 23:15 #
為了台灣航運界未來,多燒香拜拜吧...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Chihchungh
2012-11-22 00:56 #
小弟,不幸的現在在港務公司服務中.就有大大說的正在抗爭中
但是現在公司就丟了一句話,不簽、就是資遣。
想要到港務公司要想清楚呀!
錢少,就算了,問題每天要面對的是一堆前公務員的臉色
有問題,一句我要請示總公司
回頭就自己的工會來說:我們知道不合理,先簽了。再改!
不簽就沒有工作機會。後面再補一句:現在工作難找。
這叫我們如何不心寒。虧我還一個月交200大洋
WEN
2012-11-22 08:37 #
bmwe36這位大大說的有理 給你一個讚
x650618
2012-11-22 16:59 #
港務公司為了成立子公司是向台電學的啦....
主要目就是搬錢因為可以不受任何單位監督啦.....
我看港務公司要賺錢很難了因為長官都在算計如何撈錢那有空管下面的死活.....
真是無言!!!!!!!!!!!!!!!!!!!!!!!!!!!!!!!!!!!!!!!
vc1148
2012-11-23 21:18 #
相同的業務要成立子公司才能賺錢 ,試問增加的人事管銷費用會比現在賺錢 ,根本就是騙小孩的把戲 ;同時也顯現母公司管理的無能 ,才會說出要成立子公司才能賺錢 。
電影上演的商業分拆合併不就是如此 ,把賺錢的分拆獨立出來 ,突顯其績效 ,然後釋股或開放搞明堂 ,現在的中油 ,台電不就是這樣 ,不行了再合併回來 ,受損的還不是母公司 。
General
2012-11-26 22:45 #
這家公司沒有誠信!現在又在逼簽船員僱傭契約,工資比照從業人員,正常工時卻增加!這是怎樣?種族歧視嗎?
edelweiss
2012-11-29 21:11 #
如果你是一個愛爬山的人,『登山補給站』提供很豐富的資料,讓你的休閒活動享受得更廣更深,只要你願意上網去找。
如果你是一個以船員為職業者,這是一份活口工作,當然也希望有更多的訊息,提供你做出更好的抉擇。

以下個人據悉之淺見供參:
一、此題討論開版之資料確是現行台?港務公司待遇。

二、101年招考甲級船員,以正駕駛正司機進用,在待遇草案未獲行政院核准前,先依草案支給39,225;乙級船員支30,480。
但待遇草案到行政院時被要求調低,所以正司機正駕駛階層被降為38,100,乙級船員未動;同時招考之從業人員如助理工程師層級,薪資也由46,785降為45,210。

三、僱傭契約是在航港局積極督促下,不得不去訂定。過程中航港局以船員法之僱傭契約範本規格要求。
雖港務公司力爭『港勤拖船船員是每日上下班』,且船員為港務公司從業人員之一,自始有從業人員一套人事規章適用與保護,但主管機關還是以保護船員立場出發,要求港務公司對拖船船員,給與如商船船員相同規格之優厚保護。
如果去看看船員法與僱傭契約範本之內容,仔仔細細把僱主責任與保護部分看清,應該不會誤解這家港務公司要藉契約來對船員不利。

四、契約之44小時工時,別害怕它會增加工時,這家公司所的人都是依公務人員周休二日辦法上班,每週40小時。且還有白紙黑字會議紀錄,記明僱傭契約雖訂44小時,但所有從業人員〈含船員〉均是每週40小時。

五、新進船員最大的抱怨應是薪資過低,這點港務公司應該有聽進去,能否改善或藉著其他方式改善(如讓你早點陞遷職務,領到還差強人意的薪水....),沒人敢說,可能只能觀察。

六、如果你是一個想過上下班制的船員,這家公司還是可以考慮。

七、規劃港勤子公司103年成立,子公司設高雄,港口設營業所,拖船業務是自己做,你可以不喜歡子公司成立的規劃與決策,但..怎會說成『勞務外包』?

八、在精神上船員是否有受歧視,可能起因於對船員工作的不瞭解,背後的意義是對人的不尊重,這是很大的課題,不要讓它影響你的選擇。
翁明圓
2012-11-30 09:20 #
船員僱傭契約當然是要保障船員自身權利,公司契約內訂定周工時44小時,但是"口頭"上說依照公務人員周休二日辦法上班,周工時40小時。所謂的僱傭契約,我們是要簽名蓋章的,內容並未給我們白紙黑字的保障,只給我們口頭承諾,這要我們怎麼簽的下去??

海員法規定,船員任期滿1年,應給予有給休假30天,這部分公司也取消,改為勞基法的7、10、14天,整份契約裡面最重要的薪資與休假全都是走勞基法,標題卻很諷刺的寫著船員僱傭契約,我搞不懂要簽的契約到底是船員法還是勞基法,或許該說是船基法吧!!
x650618
2012-11-30 18:03 #
對公司有利就用什麼法他們高興就好....真是欺負船員!!!!!!!!!!!!!!!!
wasikoduae
2012-12-07 11:51 #
各位關心台灣港務公司未來走向的朋友們,高雄於12/5時,總公司方面辦了一場最近內部很夯的議題說明會,那就是船員僱傭契約說明會。在敘述之前,我想一些立場必須表明,有意願加入港務公司行列的朋友先想清楚,如果港務公司真是如它們所說,是一間值得待到退休的公司,每天上下班的船員,那也是很多人辛苦抗爭的結果。港務局化身為港務公司後,並沒有因為公司化後行政效率及做事態度上有所改變,尤其公務員的心態上還是維持一貫的作風,在一切都沒塵埃落定以前,進來的同仁要有長期抗爭的打算,對於港務局來說這是一間歷史悠久的國營公司,對港務公司來說這只是一個新的開始,你是一個菜鳥、是一個從業人員、是一個什麼制度都是草案情況下的犧牲者。如果你有以上的認知不怕麻煩、不怕辛苦、不怕被公司點名作記號毀了一生大好前途者,歡迎加入我們的行列。

言歸正傳,列舉一些契約書中不合理處供各位看官參考(想要先一覽契約書內容的可以來電PM),分為以下六點:

1.到底契約書中是以勞基法或船員法,何法為制定原則?

就以公司方的解釋:制定標準係採對船員有利的法源為依據,那到底是勞基法還是船員法,亦或是公司認定法。我既然是港務公司招考進公司的員工本身就是受到勞基法的保護,即使因上船工作關係,航港局要求籤訂船員僱傭契約,那也是航港局基於保護船員的美意,怎會有公司方所說的有一定的契約版本,契約本身就是甲乙雙方同意簽訂送交航港局備查,所以在乙方有疑慮的情況下,怎會有條文無法可改的契約呢?

2.這次招考進來的甲級艙面及甲級機艙人員,是以"正駕駛"、"正司機"任用:

請問有這個職稱嗎?就算港務公司內部職稱是如此,簽定僱傭契約時航港局能接受嗎?為什麼這種違法的事情會出現在國營公司裡,另外同樣是在船上工作,改成公司化後留任人員為什麼不用簽僱傭契約,就只因為留任人員是公務員身份,這有點牽強吧!公司都違法了還要拉我們當墊背。好!就算簽了出了海事事故,難道海事報告上的稱謂寫"正駕駛"、"正司機",這不是外行嗎?

3.待遇部分:

這真的是一把無比鋒利的刀子刺進新進從業人員的心中,行政院的版本我無話可說,因為當初中心核上去的薪資根本不是這樣,最後有什麼外力介入導致薪資對半砍,也不用再去深入,也沒人會承認,只是同樣的國營公司,中油船員從業人員,船長核定薪資可以6萬5起跳,港務公司船長從業人員只有不好意思爬17年到頂 "55580" ,公司方說的已經盡力爭取了,嗯,應該是"禁力"沒用力吧,同一個國家交通部跟經濟部有差這麼多嗎!對從業人員來說不一樣的工作內容,一樣的薪資條件,加諸的海事與賠償責任,這個活口的工作擔子會不會太重了.

4.勞動工時:

工時是本契約書上最有爭議的地方,目前還是各持己見,公司方說明只是為了應付航港局的要求,答應週工時還是以40小時作計算,與全國從業人員相同,那為什麼中油船員僱傭契約上可以註明週工時不逾40小時,航港局也是備查核准了啊,這怎麼說?不會是在玩兩面手法吧,可以直接在契約書上註明改正的不要,偏偏還為了這個,公司要出個公文表明公司裡所有船員週工時40小時,勞民曠時不是嘛。

5.契約書有一大部分是說明傷亡撫卹部份:

這個部分倒是無庸置疑,抄的非常的徹底,只不過詳加查看後又發現問題所在,撫恤金部分是以你在公司領的薪津(底薪)為撫恤標準,意思就是開船的跟在坐辦公室的賠償是一樣的,並不會因為你是有風險的工作就有比較多的保障,船上工作者,最危險莫過於水手,核定的薪資"30480元"是公司裡最基層的員工,在執行勤務時往往都是站在船頭做第一線的工作,同樣是水手同樣是一條生命,從業船員理賠最少,難到這就是公司方的依法行事,人命啊!今天船員法的精神就是船員在海上工作傷亡後,保障其家屬能受到高額的補償,這樣的內容是不是應該有修正的空間呢?在薪資無法改變的情形下,是不是應該多給船上工作者一些意外險的保障呢?

6.對於船員是否有歧視:

這見仁見智,在行政院的薪資核定版下來後,就覺得身為台灣港務大家長的國營港務公司,對於船員真的沒什麼概念,大副和船副是核在同一等級,同一職務加給上,這是什麼觀念啊?大副是管理級人員,船副是操作級人員,兩者受的訓完全不同,被賦予的責任也不同,如何能放在同一職務欄裡,如果港務公司對兩者的認知只是在名詞的不同,而不曉得其中代表的意義,那如何能領導全台灣的港務發展,如何正規海事教育,如何與國際接軌.或章鴾膝q來說,契約書上爭個你死我活受雇職務的問題,大概也只是個無聊的橡皮章而已吧!

在此呼應一下edelweiss
(在精神上船員是否有受歧視,可能起因於對船員工作的不瞭解,背後的意義是對人的不尊重,這是很大的課題,不要讓它影響你的選擇),船員不是兇猛的野獸,尊重彼此是公司繼續向前進最重要的動力,公司在制定有關船員法則的同時是不是要瞭解一下船員的工作的性質及內容,合情合理符合公平正義呢!

感謝收看!
Patrick Star
2012-12-09 02:36 #
    不知各位前輩後進是否還記得「批鬥說明會」快到尾聲之前,   張簡科長說溜ㄌ一句話:「其實當初港務公司成立時,請[b]
                學藝尚未完備 技術尚待熟練 … 一齊為被壓搾ㄉ薪資付出心力吧 ~
flyfisher
2012-12-12 22:26 #
海勤資歷:申請核發一、二等船副或管輪證書者,須有500總噸750KW以上(申請三等證書者,僅須20總噸以上之動力船舶)實習生資歷艙面部1年,輪機部須有半年(以上實習生資歷須5年以內)。換證者須有最近5年內1年或最近1年內3個月500總噸750KW以上海勤資歷或換證測驗合格證明。 以上是甲級船員申請(適任證書)或換證所需海勤資歷.3000瓦???引言:

b92660049 寫到:
輪機的哪有保障3200hp也不到3000千瓦阿.....怎玩阿兄弟
行船人
2012-12-14 23:38 #
港務公司的起薪是會影響整個航運界的薪資結構,若是各家公司比照辦理,哪麼....................豈不是又有降低船員薪資的理由。
sun jung-hsing
2012-12-15 07:48 #
可能已經比照辦理!`高雄,及引起熱烈討論並有被告疑慮事件之公司及一些在高雄,台中一船一公司.凡相較下沒按制度走甚或根本沒制度的公司低薪僱用船員早已是常態.不是嗎?
jh0000
swagman
2012-12-18 15:33 #
小弟我也有同感..目前從業人員就是任人宰殺..跟其他國營事業真的差很多
目前我對未來也有蠻多不確定性(不論是陞遷.薪資.還是工作權)
General
2012-12-19 01:27 #
想進台灣港務公司的人有福了,據最新消息指出,高雄一港續標失利,總公司打算收回來作,人員缺口增加,月底民營就要退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