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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訓練、晉陞、證書討論版

請問各位大大台灣的票可以到國外用嗎

triticum
2012-11-23 01:32 #
請問各位大大台灣的票可以到國外用嗎
newkaosea
2012-11-23 00:51 #
這是本期中華海員月刊11月號所寫的"用心看書、認真工作為考試過關及海運舉才唯一之道"
二、應考考生問題
1、平時不看書,全憑工作經驗答題以至於邏輯不通長期正確的工作技術、經驗加上書本的答題邏輯,是考試成功的重要唯一要素。至於如何提升由工作技術、經驗到機器性能提升的思索,其答案更是非書本不得。
學理為根,技術經驗為表。技術絕對是依據學理存在;沒有學理依據的技術(江湖派)絕對無法長久而必須被淘汰。現今輪機工作技術及經驗,幾乎全部可在現有書本上找出來,書本上文字敘述配合正確的工作技術、經驗,甚至於可以修正過舊的書面資
料,如此相輔相乘取長補短,達到技術提升以至於性能提升。不看書,全憑工作經驗答題這是方便偷懶的做法,但其缺點頗多,例如:(1)方法正確與否。(2)工作邏輯是否正確。(3)整體機器性能的關聯與提升考量等。
以上三點如果僅憑工作經驗答題,必定會經不起學理的挑戰。
newkaosea
2012-11-23 00:52 #
2、大管輪是一艘船的輪機技術支柱成功的大管輪工作是為未來輪機長的準備,個人始終認為船上不應有資深大管輪,其實資深大管輪到一定的經驗必然就是晉陞輪機長。
船上工作各司其職責,所謂一個蘿蔔一個坑,大管輪負責輪機技術,經過時間經驗磨練,能自行承擔輪機長的大部份工作及職責,能夠解決機艙各種不同的技術要求,不必事事請示輪機長,此一能力基本上就具備晉陞輪機長的要件,也是船上工作各級
職人員必備的條件。如對自己沒有信心,凡事必請教輪機長定奪,這種工作能力及態度將永遠無法在現行競爭市場上生存。3、英文中文化,中文都寫不好先說英文考試程度可是不堪入目,幾個英文專有名詞單字勉強湊合成的句子,中國人看得懂,外國人要
詢問後猜得到重點;其中有趣的是:(1)主詞、動詞與名詞不分。(2)現在式、過去式與進行式任意並存。(3)冠詞、介係詞與不定詞隨意使用,真不知老外怎麼會猜得對。
至於中文更可愛,已發現不少錯別字、火星文與注音符號並用,中、英、日()文並存,我懷疑考生是否長期根本不練中文,以至於中文不會寫甚至於錯誤百出。4、幾乎1/3在答案:問題發生通知大管、輪機長告知船長後依照說明書指示修理
少數考生考試答題時可能是年資太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準備考大管而進一步要做大管了,因此常見「發生問題時通知大管輪,轉知輪機長後告知船長減車,後依照說明書指示修理」的答案。我懷疑考生工作時自己不求甚解,反正問題發生了有大管輪、
輪機長指示處理,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如果這種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被養成且習以為常後,機艙有問題大家往上推,管輪推給大管輪、大管輪再推給輪機長、輪機長再推給工程師,反正天塌下來總會有人來解決;這樣下去大洋船航行於茫茫大海中,
我真的不知到能否開到下一港口;這也是為什麼最近船舶一到港,主管工程師便趕赴隨侍在側,最近事例居然船上更換齒輪泵軸承也要主管工程師到場協助監督處理,這種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早晚會累死這一群忠誠的老牛。
至於依照說明書指示修理,我懷疑考生這種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是否能看得懂英文說明書。
newkaosea
2012-11-23 00:54 #
三、應考資格問題
1、18個月經證實資歷是不足海上工作必須要具備技術及經驗傳承,個人會質疑操作級18個月海上工作經驗,為晉陞管理級(大管輪)考試及評估是否足夠?STCW78/95公約對此一最低規範,是否通過晉陞考試評估後,具備實際工作能力?
即然國際公約認同18個月海上工作經驗規範,為海運企業舉才承辦晉陞考試評估主辦機構的責任可謂任重道遠,通過晉陞考試評估後就一定有能力承擔管理級(大管輪)的工作嗎?
更對海運企業造成一定程度的壓力。近年來海事人才短缺的歷程,已確認海運企業海事人才的培植必須是一步一腳印,逐年訓練成長而絕對沒有速成的,如何拿捏此一尺度,正嚴厲的對政府及海運企業進行考驗。
newkaosea
2012-11-23 00:54 #
2、四天的訓練徒具形式
交通部提供管理級(大管輪)晉陞訓練俱3 2小時,課程包括主機(4h)、英文寫作(4h)、維修(4h)、電控(4h )、海上污染(4h )、輪工(4h)及模擬機(8h)等科目。
對於如此千頭萬緒的煩瑣課程,訓練期間每科僅以4小時簡介似的上課帶過,筆者要嚴肅的告訴交通部及應對海運企業及考生,那是一個毫無意義徒具形式、浪費時間及金錢的訓練;尤其考生為現職船上工作,近期下船受訓於短期內尚無法適應教室課
堂的作息,腦袋一片空白,收到一本免費於2002年混合編著超過500頁的舊教材,上課持續四天32小時的填鴨式教育,其實質的訓練效果與現今船上技術互動、聯繫如何,個人深度疑慮?
至於實質訓練時間應以多少為適宜,速成的學習作為絕對是不合時宜,現行制度應有所改善;建議應改為自費,期間至少60天,花自己的錢及時間,將船上之前工作所不懂的一一徹頭徹尾弄通,教材重編,以新知、新技為主,教師最好以現職並以
能夠解決船上工作現行問題,如此般的紮實訓練才能訓練出具實質競爭力的管理級輪機員,以達實質效果為主。
newkaosea
2012-11-23 00:56 #
感覺這位評鑑典試委員頭腦是理想主義者,18個月是STCW78/95公約訂的,政府必須要遵守國際公約.早期考試院不理STCW公約所以自訂為三年,但現實上必須走國際公約.除非我國有大量內海.
四天的訓練徒具形式,這也是遵照國際公約的,根本就不能去改燮它,早期不遵守國際公約連訓練都沒有了,不也是過去了嗎!何況今我們不是公約國.
triticum
2012-11-23 01:32 #
感謝大大的指教,小弟也是三管擁有需多不懂之處,感謝大大的教導,所以臺灣票外國是不承認的,那對岸會承認臺灣輪機人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