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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新聞討論版

[新聞]GOC適任證重新生效可求助高雄海技複訓

站工
2004-07-03 09:19 #
中華日報航運電子報/93.6.28 GOC適任證重新生效可求助高雄海技複訓 記者孫仲文/台北報導 交通部表示持有通用級值機員(GOC)適任證,有關證書重新生效規定,應具最近五年內至少一年或最近一年內至少三個月的海勤資歷,始能證明其專業能力持續符合STCW九五公約要求,但無具備前述資歷者,可經由「通過經認可之測驗」或「圓滿完成認可之一項或多項課程」,以證明其資格能力,該部並同意由高雄海洋科技大學開辦「全球海上遇險與安全系統通用級GOC值機員複訓」訓練。 交通部指出,本案係針對原持有通用級值機員(GOC)適任證書,且其持續專業能力無法達合格海勤資歷(最近五年內未達一年以上或最近一年內未達三個月)之船員所實施之複訓評估,其程序符合STCW九五公約,當屬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