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SER
2013-12-27 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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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L
2013-12-23 2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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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上看起來公司是依照了僱傭契約在賠沒錯,只是實習生薪水太低了,40個月乘下來再東加西加也不到兩百..... 行船跑馬三分險,大家自己要小心注意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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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rick Star
2013-12-27 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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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法第 46 條 船員因執行職務死亡或因執行職務受傷、患病死亡時, 僱用人應一次與其遺屬平均薪津四十個月之死亡補償。 實習生因薪津低,除非公司船長提報該員船上表現優異 由公司基於道義上自願加給撫慰金(通常不太可能) 否則一切照法定數額給付 現今有些公司(尤其是最具規模公司) 已將多數實習生尤其是見習船副管輪薪津, 移撥至下一正式三副三管的合約獎金, 避免實習期滿換完票立刻跳槽。 也因這樣,實習船副管輪船時更要小心自身安全, 一點意外也碰不得~
學藝尚未完備 技術尚待熟練 … 一齊為被壓搾ㄉ薪資付出心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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