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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事務討論版

有關放寬國輪僱用外籍船員議題勞資另各自表述3建議

謝志鴻
2014-01-22 07:23 #
勞資另各自表述3建議 20140120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黃雅羚/台北報導】有關放寬國輪僱用外籍船員議題,勞資雙方代表中華海員總工會與台北市輪船公會暨全國船聯會除已達成四項共識,另分別表達個別意見,以期共創勞資政三贏,我航運產業未來朝正向良性發展。
中華海員總工會代表勞方所提三項意見如下:
1、建請教育部提供三所海事校院航輪系科志願上船工作學生公費就讀的名額。
2、建請航商提供充分的航輪「實習生」及「見習生」工作機會。
3、建請航商給予中華航訓中心乙級船員訓練班結訓船員二度就業/轉業工作機會。
而資方代表台北市輪船公會暨全國船聯會,則提出如下三意見:
1、有關船員配置案,航商在滿足交通部核發船員最低安全配額證書配置人數外,建請交通部同意航商可再專案申請增加外國籍船員人數,本案並未影響我國籍船員工作機會。
2、為保護國籍船舶懸掛國旗權力,而不是保護持有中華海員總工會會員證而不上船工作會員利益,建請交通部同意航商在優先僱用合格我國籍船員的條件下,全面開放僱用外國籍船員名額如下:甲級船員增加至二分之一(不含船長),乙級船員增加至三分之二。
3、建請交通部輔導中華海員總工會建立我國「船員人力資源管理之經紀制度」,協調航商並創造中華海員總工會派遣會員上船工作機會。
LOSER
2014-01-21 20:34 #
建議歸建議,真的能做到嗎???

縮圖
flagH8
2014-01-22 07:23 #

其實應該建議交通部

凡航商在台上市募集資金者
必須有的台灣船員配額
當然得與學生畢業有意願人數相匹配
否則教育部/政府所投資的經費就白花了

意願不足就是教育部/學校的責任

意願足卻沒有工作機會就是交通部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