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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新聞討論版

2019年:縱覽新一年生效的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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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8 14:30 #

2019年:縱覽新一年生效的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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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傳統,每年1月1日都是新立法和現行法規修正案生效的日子,2019年也不例外。

 

以下新法規可能影響到船舶的日常運營:

 

※ 《國際海運固體散貨規則》(IMSBC Code

 

2018年1月1日起自願實施的《IMSBC Code》04-17修正案將於2019年1月1起強制實施。相關更新包括:

 

• 修改現有的貨運品類表,包括煤炭所屬品類;

• 增加13種新的貨物品類;

• 葡氏/樊氏改良試驗(Modified Proctor/Fagerberg test),用於測試煤炭和鐵礦粉的可運輸水分限制(TML);

• 發貨人須在報關單上寫明對海洋環境有害的物質進行申報。

 

有關IMSBC Code修正案的更多資訊,請點擊此處閱讀北英保賠協會的相關新聞。

 

※ 臺灣、香港和中國大陸都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含硫量上限規定

 

國際海事組織將於2020年1月1日起在全球實施0.5%的含硫量上限,但自2019年1月1日起,臺灣、香港和中國大陸水域已實施最高含硫量上限。

 

詳情請參閱北英保賠協會的相關新聞文章:


臺灣地區:

/insights/industry-news/taiwan-–-low-sulphur-fuel-rules-in-2019-starupdatestar/

 

香港地區:
/insights/industry-news/hong-kong-–-new-air-pollution-regulations-starupdatestar/

 

中國排放控制區:
/insights/industry-news/china-eca-expands/

 

中國排放控制區最新資訊:
/insights/industry-news/china-emission-control-areas-starupdatestar/

 

※ 歐盟拆船法規

 

2018年12月31日起,船旗國為歐盟成員國的船舶須遵守《第1257/2013號船舶拆解法規》,這意味著所有超過500GT懸掛歐盟旗幟的船舶不能在任何未經批准的機構中拆船。

 

任何懸掛非歐盟船旗並在歐洲水域以外進行拆船的船舶,也應遵守《廢物裝運法規(EC) 1013/2006》(Waste Shipment Regulation (EC) 1013/2006)。

 

詳情請點擊此處參閱北英保賠協會的相關行業新聞。

 

※ 《防汙公約》附錄六、附錄五的修訂-燃油交貨單

 

修訂的燃油交貨單包括一份修訂版燃油含硫量聲明書,該聲明書現亦應包括“買方指定限值(purchaser’s specified limit value)” ,該限制適用於船舶已安裝廢氣清洗系統(洗滌器,即scrubbers)的情況。

 

IMO DCS(數據採集系統)

 

2019年1月1日起,所有5000GT及以上的船舶必須開始使用船舶能源效率管理計畫(SEEMP)第二部分描述的方法收集數據。船舶能源效率管理計畫第二部份提交的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來源:北英保賠協會)

http://www.nepia.com/insights/industry-news/new-year-2019--new-regu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