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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新聞討論版

[新聞]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証書辦法將修正

站工
2004-12-25 09:55 #
中華日報航運電子報/93.12.21 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証書辦法將修正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証書辦法自今年元月發佈施行後,最近將進行第一次條文修正的法規審查會議,本次修正重點包括增列船員已參加二等航行員、輪機員晉陞訓練者,三年內若報名一等同職級者,得免予參訓,以免國家資源浪費 。 有關晉陞、評估的各項資訊由交通部公佈,暨晉陞訓練及適任性評估期間若經發現頂替並查証屬實者,受訓頂替人員不得於二年內參訓或參評。 為使國內航商靈活調度國內航線甲級船員供需,在符合STCW公約的規定下,增訂船員所持適任証書得以換發加註國內航線用的証書規定。 修正草案中並將修正船員持舊制河海航行或航海人員的考試及格証書或執業証書,換發符合STCW公約規定船員適任証書的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