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2
:::
海運新聞討論版

[轉貼][新聞]星稅務優惠船舶加油商

whyme910
2005-02-28 13:24 #
2005-2-28 縮圖 圖:新加坡早已是世界首要船用燃料油交易中心,現推行新稅務安排,進一步保持優勢新加坡政府較早前宣佈,推行一個名為「認可船用燃料油貿易商」的計劃,船舶加油商在當地購買海事燃油作船舶燃料用,將無須繳付商品服務稅(GST)。 新加坡交通部長姚照東日前表示,新政策是由財政部與海事及港口局(MPA)和新加坡航運局(SSA)經詳細討論後推出的。 他解釋道,持MPA認可船舶加油商牌照兼符合稅務局特定條件的經營者,與燃料油供應商達成協議後,將無須像從前一樣在買油時先繳交GST再向稅務局退稅。他表示這將改善船舶加油商的現金流和商業流程,是官商合作的好例子。 新加坡為世界第一大船舶加油中心,去年售出船用燃料油二千三百六十萬噸,較二零零三年升百分之十三點三。船舶加油業務每年為新加坡帶來超過一百四十億美元收入。